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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13-12-20学校公告作者:李瑞浏览:1882次

 西昌市教科局
关于评选表彰“高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教师”、
“西昌市优秀教师”、“西昌市优秀乡村教师”的通知

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办、教科中心、教师进修校、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努力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精神,以更强有力的决心和措施推进西昌市教育强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充分肯定和褒扬在我市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树立典型,激励全体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办名校、树明师、出人才,为西昌经济社会的腾飞跨越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和智力支撑,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举办“西昌市教育工作大会”。会上将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给予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表彰类型及数量
评选表彰“高考优秀教师”10名,给予每人1.5万元奖励;“中考优秀教师”20名,给予每人1万元奖励;评选表彰 “西昌市优秀教师”300名、“西昌市优秀乡村教师”60名、给予每人6000元的奖金奖励。共表彰390人,奖金共251万元。
三、评选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工作出色,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尽忠职守,模范履行教师责任。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以学生的发展为本,与时俱进。有明确培养“四有”新人的工作目标。
(三)、以身作则,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四)、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成绩优异。
除了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五)、“高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教师”,在每年高考、中考成绩突出的学校中推荐人选。
(六)、推荐为“西昌市优秀教师”人选的:
1、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师德师风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受到学生、学生家长、广大教师的较高评价。
2、严谨治学,具有较高的教学艺术,曾在各学区及市级以上上过公开课或观摩课或示范课或辅导课,教学艺术和教学效果得到同行的公认。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任教学科成绩在学区及全市名列前列。
4、在实践中勇于探索与创新,有自己的教学模式或教学方法。2008年以来至少有两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
5、任教时间应满3年以上。
(七)、推荐为“西昌市最美乡村教师”人选的,应在农村和山区学校一线工作满九年以上,爱岗敬业,道德高尚,为农村教育作出奉献的教师。
四、推荐评选程序
1、各校(园)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 在认真宣传、学习文件的基础上个人书面自荐,由学校组织党、政、工领导和教职工群众代表进行集体评议、考核,推荐上报人选名单,并附上相关资料及成果、业绩材料。学校在考核、审定时,要重视教学业绩、职业形象和教研科研能力及教育教学成果。
2、学校必须通过校务公开栏、板报、广播、印发书面材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公开评选各项事宜。由本人提出书面自荐材料。
3、学校应召开专门会议,在自荐基础上按民主、公开、公正的方式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评政治表现、议职业形象,查核业绩、成果及证明材料(学校核实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由学校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
4、推荐结果必须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学历及毕业学校、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成果以及量化考核、民主测评情况等。并公布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人事政工股—3280472。
5、学校要对公示期间的异议再逐条研究,必要时教科局派人到校调查了解、协调解决问题,并将结果再次公开,获得通过后上报。公示期过后出现的异议不再列入调查范围。
6、市教科局将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人员及相应资料逐个进行评审,提出初步名单交市评优评先领导小组审定,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命名。
六、报送材料及时间
1、认真填写《西昌市教育系统 申报推荐审批表》和《西昌市教育系统2013年评先评优花名册》,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学校写出的被推荐人的主要优秀事迹材料1份。要求内容翔实、具体、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文字精炼,字数在1500字左右,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
3、上报表格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能报复印件。单位印章一律为红色。
4、①各级荣誉证书复印件;②发表在各级刊物的论文;③参加论文竞赛或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附参赛获奖论文);④各级学术获奖证书复印件;⑤出版合著原件;⑥出版专著原件;⑦其它证书复印件。⑧以上材料的时限为2011年以来。除⑤⑥外统一用A4复印纸复印1份,并装订成册,封面字样为“上方:教学成果、论文发表、荣誉称号相关材料;下方第一排为:×××学校、本人姓名,第二排为:××××年××月”。(注:同一标题的获奖只认最高级别)
5、各学校“西昌市优秀教师”和“西昌市优秀乡村教师”人选名单由教办汇总后于9月1日(星期一 )前送到市教科局人事政工股,民办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交教科局职成股汇总;“高考优秀教师”、“中考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名单于8月27日(星期二)前交教科中心王先伟老师处汇总,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各学校在此次评选中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评审、择优推荐、确保评选质量、按时完成评选工作。
评选推荐工作中要充分体现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在评选推荐工作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通报全市并给予行政处分。
特此通知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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