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径社、围棋社、羽毛球社、篮球社、乒乓球社、合唱队、美术社、计算机社
二、活动时间:
每周五下午12:20——13:40
三、活动安排:
序号 | 社团名称 | 人数 | 指导老师 | 活动场地 |
1 | 田径社 | 27 | 姚永琴 | 大操场 |
2 | 羽毛球社 篮球社 | 26+15 | 陈 轶 杜雨明(助教) | 食 堂、篮球场 |
3 | 乒乓球社 围棋社 |
| 江小军 叶 群(助教) | 食 堂 政会议室 |
4 | 小百灵合唱社 | 50 | 刘锦军 兰春娜(助教) | 音乐教室 |
5 | 红黄蓝社 | 28 | 余丽萍 叶国琴(助教) | 美术教室 |
6 | 诗情画意社 | 29 | 徐慧芳 童佳兴(助教) | 三楼多媒体 |
7 | 计算机社 | 20 | 余闻雁 | 计算机教室 |
备注:余秀娟为机动老师。
四、成果展示要求:
1、计算机: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区级或以上的竞赛,人人展示自己创作的作品,并附上活动的图片。
2、美 术: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区级或以上的竞赛,人人展示自己创作的作品,张贴在专用的展板上,并附上活动的图片。
3、田 径: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级或以上的竞赛。参加学校、区级或以上的运动会,竞赛。
4、合 唱:展示精排的一致两节目。参加区级或以上的汇演或比赛。
5、围 棋: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级或以上的围棋竞赛。参加学校、区级或以上的竞赛。
6、羽毛球:参加学校、区级或以上的运动会,竞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级或以上的竞赛
7、篮 球:参加学校、区级或以上的运动会,竞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级或以上的竞赛
8、乒乓球:参加学校、区级或以上的运动会,竞赛。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校级或以上的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