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第六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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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卫生制度

2013-12-25学校公告作者:张帆小浏览:565次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卫生制度:

一、食经营单位必须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食品卫生有专人管理和负责。

二、卫生许可证应悬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三、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种。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五、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清洁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次洗扫。

六、所用工具每班用后应洗净,保持洁净,食具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四保管"。

七、不购进、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物。

八、生、熟食、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放。

九、搞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用工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十、保持仓库整洁,食品应做到有分类、有标志、离地离墙保管。

十一、要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和标记,搞好"三防" 工作。

十二、卫生工作天天搞时时做,着重做好保洁工作。每周一次小检查,每月一次全面大检查。

十三、对于卫生工作做得好的组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如果没有按制度要求做好的给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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