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进学生社团自身建设,打造我校品牌社团,促进社团不断向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其培养学生兴趣、拓展学生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的职能,促进校园文化的凝聚融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星级社团的评比活动在校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校团委学生委员会社团部负责实施。
第二条 星级社团的评比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的方针,按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评比级别分为一星级社团、二星级社团、三星级社团、四星级社团、五星级社团。最高为五星级社团。
第四条 参加对象为在校团委学生委员会社团部注册登记的正式社团。
第五条 各校级社团需参加每学期举行的星级社团评比。
第二章 星级社团的条件
第六条 一星级社团评比条件
1、建制完善。组织机构健全,宗旨明确,建有完备的章程,配合社团部工作,社团负责人按时参加社团部召开的会议。
2、文档管理规范。社团制度、人员情况(含现有会员的联系方法等个人资料)、活动及历史沿革等资料详实齐全。
3、社团活动开展较正常,日常制度运转正常。
4、按期注册,与社团部保持正常联系,社团负责人正常参加社团部召集的会议与活动。
第七条 二星级社团评比标准
1、同第六条1、2、3。
2、按期及时注册,与社团部保持紧密联系,社团负责人正常参加社团部召集的会议与活动,并能认真贯彻落实相应的工作部署;
3、有计划、精心组织,积极参加大学生社团活动月活动。
4、一学期在校内开展集中活动不少于2次。
第八条 三星级社团评比条件
1、同第七条1、2。
2、积极参加大学生社团活动月活动,按计划精心组织,项目计划完善、活动设计新颖、体现社团特色。在校内有一定影响。
3、一学期在校内开展集中活动不少于3次。
4、一学期内以社团名义向校广播站、学生在线等学校媒体提供社团活动报道至少1篇
5、在参与评比前(指上一学期评比活动结束至本学期开评前),社团相关事迹曾在学校的各种媒体上公开报道过。
第九条 四星级社团评比条件
1、同第八条1、2
2、一学期在校内开展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
3、在参与评比前(指上一学期评比活动结束至本学期开评前),社团工作曾受到上级组织表彰,或社团相关事迹曾在校级以上(不含学校媒体)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开报道过。
4、一学期内以社团名义向校广播站、学生在线等学校媒体提供社团活动报道至少3篇
第十条 五星级社团评比条件
1、同第九条1、3
2、一学期在校内开展集中活动不少于5次。
3、一学期内以社团名义向校广播站、学生在线等学校媒体提供社团活动报道至少5篇 第三章 星级社团的评比
第十一条 评比程序1、社团部召集社团第一负责人会议,部署星级社团评比工作,一般在开学一个月内进行。
2、以调查问卷形式对协会会员及非会员进行问卷调查。(此项评分比重占总评比的20%)
3、社团负责人召集社团成员会议,整理参选材料,材料包括:本学期工作计划、上学期工作总结、活动总结、财务报告、申请书(活动书面申请及参加评比申请)、会员档案表(可复印)(此项评分比重占总评比的30%,其中:上交的积极性15%,材料的内容15%)
4、问卷材料及参选材料交校团委学生委员会进行初步评定后,递交大会裁判组评定。
5、召开星级社团评比大会,由各社团结合自身建设实际,整理材料,以幻灯片等形式,在大会演讲展示。大会评审组由校团委老师、校团委学生委员会代表、社团部代表、各协会代表、非协会会员代表组成。(此项评分比重占总评比的50%)
6、社团部负责汇总评比结果、整理相关材料,并递交学校团委进行审批。
第四章 奖励
1、获星级社团将由学校团委颁发的荣获奖状、奖金。
2、获一星级社团的协会可评优秀会员2名,获二星级社团的协会可按15%评选优秀会员,获三星级社团的协会可按20%评选优秀会员,获四星级社团可按25%评选优秀会员,获五星级社团的协会可按30%评选优秀会员。优秀会员将荣获由学校团委颁发的荣获证书、奖品。
第五章 附则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校团委学生委员会社团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