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舟山教育学院关于举办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条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取教师参加培训工作。学校将培训名单于
教育科
舟教研心〔2014〕14号
舟山教育学院关于举办浙江省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市属学校:
为满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需求,培养一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骨干教师,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研究决定,于近期委托舟山教育学院举办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B级资格证书培训旨在使一批已掌握一定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知识并具备一定实践经验的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设计与实施能力,掌握个别辅导及小组辅导的常用技术与操作技巧,并初步熟悉学校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应对流程,从而使受训教师逐步成长为能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组织、管理与指导工作的骨干教师,引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
二、培训方法
以专家讲座结合“工作坊”方式进行,注重受训教师的参与、体验和互动,强调在团体交流和分享中获得感悟和提升,促使受训教师在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技术与操作实务等方面获得成长。
三、培训内容
培训模块 | 课程(专题)名称 | 学时 | 授课形式 |
专业理论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理论 | 4 | 讲座 |
校园心理危机干预理论与技巧 | 8 | 讲座及分组操作 | |
实践操作 | 班级心理辅导课高级技巧与研讨 | 12 | 工作坊 |
个别辅导技术运用辅导实务 | 12 | 讲座 | |
团体(小组)心理辅导实务 | 8 | 工作坊 | |
考 核 | 理论考试 | 4 | |
心理辅导课评价与再设计 | 8 |
四、考核认证方式
1.培训班结业考试:培训内容结束后进行书面考试(以案例分析和辅导课设计为主,侧重操作技能运用),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指导中心颁发《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培训班结业证书》。
2.B级资格证书认证:结业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参加《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B级资格证书》认证,认证内容为心理辅导课评价与再设计。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舟山教育学院一楼大报告厅。
六、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培训对象:全省持有C级资格证书满三年或三年以上的中小学教师。
培训班名额分配为:普陀80名,定海40名,岱山30名,嵊泗15名,市属学校各2名。
七、培训资料费用
培训费每人收取1200元(含听课费、资料费、餐费、考核费、认证费、证书费等)。住宿和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八、其他
1.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填写B证申请表(申请表可到舟山教育学院网站中心理健康一栏下载),填写要求详见申请表说明,填写完毕以学校为单位交县(区)心指中心办公室初审并填写审查意见,汇总交市心育指导中心办公室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市心育指导中心办公室组织B证考核、面试认证,统一向省心育指导中心提出资格认证申请。
2.县(区)心指中心办公室、市属各学校请于
并将培训名单发至邮箱zsjyszz@126.com,申请材料请于
3.此次培训纳入浙江省十二五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中,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在下半年网络报名时点击此项目后方可获得学分。
培训时间与地点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具体事宜可与舟山教育学院张铮联系,电话:2020494。
二○
主题词:心理 上岗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