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雅达学校防范安全事故条例
为了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伤害”工作,特制订此条例:
一、出入校园时不要拥挤,要注意避让车辆以免人身伤害。
二、严禁在宿舍和浴室内穿泡沫式拖鞋,以免在地板上滑倒摔伤。
三、严禁在教室内点火生火,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举报者,奖励50元。
四、搞大扫除时,不准点火烧垃圾。
五、严禁乱按乱摸电源,乱装开关,严禁用电烧水取暖等。违者每次罚款50元;举报者奖励50元。
六、严禁购买“三无”食品(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日期),严禁吃陌生人的东西,严禁在校外小饭店就餐。违者,发生食物中毒责任自负。
七、打开水和使用热水器洗澡时要小心烫伤,严禁用开水泼人,严禁用澡场的沐浴水管射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公开警告处分。举报者奖励50元,肇事者必须对引发的事故负全部责任。
八、严禁坐卧窗户平台、走廊栏杆上,严禁攀爬教室走廊不锈钢栏杆。违者责任自负,并处20元罚款,通报批评。
九、贵重物品自己保管,丢失者责任自负。箱子与寝室要及时落锁,单个人或独自带人进寝室,要对本寝室丢失物品负责;因病留寝和节假日留校者,相同时间内要对本寝室物品负责。
十、严禁与不三不四的人交往和外出,不要轻信外人,特别是陌生人的花言巧语,不要被别人的小恩小惠所诱惑,不要轻易将钱物托付给别人保管,不要让别人知道自己的银行卡或存折的密码。
十一、禁止上下楼梯时故意拥挤。
十二、禁止开玩笑时推推搡搡,使绊脚,将人摔倒。
十三严禁发生矛盾时用器械伤人,凡用器械伤人者,除需承担全部责任外,学校将给予罚款100元、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处分。
十四、住校期间及往返校园与家庭途中,严禁下河下塘洗澡,违者责任自负。
十五、乘车要注意安全,要等车停稳后才上车,下车前要前后张望才下车。
十六、上街要走人行道,不准并肩或手挽手行走,过马路时要前后看清再过。
十七、不去网吧、歌舞厅和溜冰场等事故多发地点和社会声誉不好的地方。
凡违犯以上各条者,造成别人财产损失与人身安全的,赔偿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造成自身财产损失与人身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新雅达学校
2015.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