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西河镇鹅塘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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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工作管理责任状

2016-11-02社团活动作者:廖新林浏览:734次

为加强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排除校园内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本条例。

1、加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学校班级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及组织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按章办事,把安全因素放在首要地位。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班主任应该经常性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消除。

2、遵守学校规范,维护校园安全。

(1)严禁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准携带铁条、钢管、钢球、大棒等与学习无关又易伤人的危险物品到校;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对带凶器来校或藏于学校附近的学生,不管是否打架都一律劝退。

(2)学生不得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得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得在栏杆及窗户上探头向下吐口水或做危险的事情;不得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3)不许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4)上下楼梯应靠右行走,全校性的集合行动下楼梯时禁止向前推拥,禁止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发现有摔倒挤压现象时,后面同学必须奋力向后退,并积极救助压倒在最下层的同学。

(5)校园内或教室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严禁故意损坏;有损坏现象的不要触摸,不要自行修理,应报告学校或老师,由学校派人修理。

(6)体育活动、实验课要严格服从老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安全的问题发生,不许在校内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7)学生不准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禁止学生骑摩托车。

(8)购置食品时,不要急于吸食,要注意查验食品有关合格证,是否变色、变味、发霉,不要吸食无合格证的食品,不要吸食变味变色发霉的食品食物。

(9)如发现食品无合格证,或发现食品食物变色变味发霉,或发现食物中有异物、异味、异色时,应立即停止吸食,并阻止他人吸食,立即报告老师。

(10)当发生突发性重大事故时,应镇静沉着,不要慌张,要及时报告老师;不要自作主张胡乱处理,要服从老师安排,以采取得当的措施,使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切记按以人为本,珍惜生命原则处理。

3、守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1)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更不要与机动车比快;横穿马路应观看左右车辆,确保安全后方能通过,不得盲目抢道、强行抢道;自行车行驶时不要并排而行;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步行者应右行人街道。

(2)严禁学生在校外与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与人冲突、打架斗殴;不意气用事帮助别人做违法的事;不因小事鲁莽冲动而铸大错。

(3)严禁学生离校出走,对出走的学生一律劝退。未经家长同意不在别人家过夜,不留别人在自己家过夜;不喝酒,不吸烟。不吃槟榔,不准使用手机。

(4)严禁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营业性网吧,不看黄色录相,不阅淫秽书刊。

4、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

(1)严禁学生私自下河下塘玩水、游泳,违者劝退处理。

(2)严禁学生从事各种冒险行动,违者从重处理。

(3)同学间发生矛盾时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严禁因冲动而动刀、棒、石头之类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违者从重处理。

(4)学生要学会明辨是非,不要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5)关爱生命,拒绝毒品。

5、注意用火安全,谨防火灾事故。

(1)使用家用电器要按规定操作,发生故障不要乱拆乱动,以免触电。

(2)不准在教室、寝室内玩火,停电点蜡烛应人离烛灭。不要用火烧易爆物品,不要用火烧化学物品,以免造成火灾和毒气中毒事故。

(3)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

(4)不要在教室、寝室内私自安装用电器,违者严肃处理。

(5)保护森林,人人有责。

A、不在树林边烧火,并要制止他人在树林烧火。

B、如发现森林火灾,应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或乡镇府。

C、做宣传森林防火的先锋模范,当好“地球村”的小村民。

6、以上各条,全体师生要定时学习,时刻警醒。如有违者,责任自负。学生把以上条款内容告知家长,签字为证。

7、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家长与学校各执一份。

                                                          

                                                       新化县鹅塘中学

2016年10月8日 

 

班主任签名: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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