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退出机制今年起全面实施,老师你准备好了吗?
热议了很久的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今年起就要全面开始施行了。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成为教师进退的“门槛”,合格者继续从教,不合格者则自动退出。
“事实上”我省早在2015年9月便在益阳、湘潭两地启动了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定期注册合格人员,方可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但是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注册后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暂缓注册者,暂缓期内不得晋级及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我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在每年下半年进行,12月31日前结束。初次聘用为教师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应在当年申请首次注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时间在当年定期注册工作启动时间之后的,应在下一年度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应当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或聘用为民办中小学教师且聘期为一年以上;
3、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初次聘用为教师的,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考核合格;
2、注册有效期内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对“一人多证”“高段低聘”“低段高聘”“科证不一”“中职高中通用”等情形的人员,按下列办法注册:
1、对“一人多证”的,由申请人自行选取与现任教岗位最相应的一种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2、对“高段低聘”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3、对“低段高聘”的,试点工作启动前已经在编在岗(或民办学校在岗一年以上)教师,在首次注册工作中,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但原则上需限期取得相应高学段的教师资格方能继续任教,否则原则上需限期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段任教。定期注册工作启动后,各地各校不得再“低段高聘”;
4、对“科证不一”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5、对“中职高中通用”的,可对所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注册有效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的;
3、注册有效期内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有下更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师德表现考核不合格;
2、注册有效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