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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七中电子显示屏使用管理办法

2013-10-09学校概况作者:成都七中浏览:1675次
成都七中从本期启用的电子显示屏是展示学校风采的重要窗口,校园文化建设的新亮点,作为校内外公告信息发布重要设备,为规范其管理和使用,特拟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电子显示屏展示内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对需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查,同时做好发布信息的登记和备案工作。
二.显示内容由校办公室汇集各处室教研组通告信息,经分管校长审核备案后,统一制定发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技术保障及内容上传;总务处负责日常清洁维护及电力保障。
三.电子显示屏每天早上7:20—8:20,中午12:10—13:00,下午 5:40—6:20 定时开关,向在校学生公告信息,发布通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除外),各部门如有特殊情况须变更信息发布时间,须提前告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四.电子显示屏信息发布流程:各部门提前填写《电子显示屏发布信息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申请单及所发布信息电子版统一报送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内容审核备案后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集中发布
五.发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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