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二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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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市区初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05-21学校公告作者:于淑萍浏览:2061次

沧教基[2015] 23

关于2015年市区初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文教局、沧县教育局、市直初中学校:

为顺利完成2015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前,市教育局印发了《沧州市区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近期对相关工作又做了具体规定(见附件),请大家一并贯彻落实。

招生前,有关县区教育局要做好宣传工作,将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内容通知到每一所小学,让小学通知到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和家长。在招生过程中,各初中学校一要严控招生计划和班额;二要严禁不规范招生;三要关注变化的区域,确保初中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招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市区初中招生情况进行联查,发现违规招生现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咨询热线:317065131706523170655

 

 

附件:

1.2015年市区初中招生领导小组

2.市区初中招生计划

3.市区初中招生就近范围

4.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就近范围

5.就近资格核定办法

6.在市区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名单

7.面向市区招生的初中学校

                                  

 

                                 沧州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5日

 

 

 

附件1:

2015年市区初中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 孙庚杰

副组长: 李金柱  黄德勇  庞秀成  崔增录

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教科),办公室主任:桑金书

 

 

附件2:

2015年市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单位

班数

招生数

备注

三中(含十六中)

10

  500

面向市区招生

五中

8

400

面向市区招生

      回中

6

300

面向市区招生

八中北校区

8

400(住宿生300人)

面向市区招生

八中

24

1200

面向市区招生

九中

6

260

面向市区招生

十中

12

600

面向市区招生

十一中

10

480

面向市区招生

十三中

20

1000(住宿生400人)

面向市区招生

十四中

22

1100

面向市区招生

十五中

6

300

面向市区招生

开发区中心校

4

160

面向辖区招生

沧县实验学校

6

330

面向辖区招生

总计

142

7030

 

 

 

附件3:

2015年市区初中招生义务教育服务范围

 

三中初一部(含十六中 ):铁路以东、解放路以北。

五中:浮阳大道(原西环中路)以西、解放西路以南、朝阳大街以东、黄河西路以北;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浮阳大道(原西环中路)以东、运河以西、新华路以南;运河以东、新华路以南、清池大道以西、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的汉族学生。

民族中学:铁路以西、清池大道(原南北大街)以东,新华路以南,黄河路以北部分;运河以东、新华路以南、清池大道以西、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北的少数民族学生;铁路以西、运河以东、黄河路以南。

八中北校区:新华区北环路小学、石化小学直升学校。

八中:运河以西、永济路(原北环路)以南、浮阳大道(原西环路)以东、新华路以北;运河以东、永济路(原北环路)以南、铁路以西,新华路以北(不包括水岸骏景小区、开元花园小区、工行宿舍小区、物资局宿舍小区、渤海大厦小区、北环五金小区)。

九中:铁路以东、解放路向东顺延以南部分。

十中:运河以西、黄河路(原南环路)以南、永安大道以东部分;运河区大季屯小学、南环小学直升学校。

十一中:运河以西、永济路(原北环路)以北部分。

十三中:浮阳大道(原西环路)以西、解放西路北京路以北、永济路以南。

十四中:解放西路北京路以南、朝阳大街以西、黄河路(原南环西路)以北;黄河路以南、永安大道以西部分。

十五中:运河以东、铁路以西、永济路(原北环路)以北;运河以东、建设街以西、永济路(原北环路)以南水岸骏景小区、开元花园小区、工行宿舍小区、物资局宿舍小区、渤海大厦小区、北环五金小区。

沧县实验学校:按沧县教育局规定范围。

开发区中心校:按开发区教育局规定范围。

 

 

附件4:

2015年务工子女定点学校就近范围

三中:铁路以东、解放路以北。

     民族中学:铁路以西、新华路以南、浮阳大道以东、黄河路以北。

     八中北校区:永济路以北、运河以东。

     九中:铁路以东、解放路以南。

     十中:铁路以西、黄河路以南。

     十一中:运河以西、永济路以北。

     十三中:永济路以南、浮阳大道以西、黄河路以北。

     十五中:铁路以东、新华路以北、浮阳大道以东、永济路以南;永济路以北、清池大道以西、运河以东。

 

 

附件5:

市区初中招生就近区域核定办法

 

1.市区各初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服务范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

2.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资格原则上依据其直系监护人即父母家庭住址和市区户口。

3.新生录取资格审查时除须持所在小学毕业证书和小学学籍档案外,还须持父母户口本、房证及相关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6:

在市区初中招生范围内的小学名单

 

新华区:实验小学、车站小学、新兴小学、北环路小学、建兴小学、路华小学、石化小学、实验二小、建华小学、中宇小学、东队小学、鞠官屯小学、芦家园小学、邓官屯小学、张家坟小学、荣官屯小学。

运河区:新华小学、育红小学、朝阳小学、光明小学、水月寺小学、花园小学、回小、迎宾路小学、西环路小学、南环小学、大和庄小学、大季屯小学、运河小学、利民小学、北队小学、西砖河小学、联立小学、东屯学校、观音庵小学、育英学校、胡嘴子学校、西花园小学、南队学校、娘娘庙学校、新世纪学校。

开发区:风化店小学、小园小学、开发区中心校

高新区:韩正庄小学、李庄子学校、高庄子学校

沧  县:县直实验学校

 

附件7:

面向市区招生的初中学校

 

三中初一部(含十六中)、五中、回中、八中北校区、八中、九中、十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四中、十五中、颐和中学、开发区中心校、剑桥中学、县直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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