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泊头职业学院委员会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阶段(共7个步骤)
1、学生申请人(年满十八岁)向所在党支部和学院团委会各递交一份入党申请书;教职员工申请人(年满十八岁)向所在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学院团委会接到学生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登记备案。
2、学生申请人经学院团委会推优,党支部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教职员工申请人经党支部推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3、入党积极分子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组织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由党支部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定期谈话、听党课和参加党的有关活动等形式进行培养教育。
5、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审查,并由培养人如实填写培养考察情况。
6、学院党委组宣部每年对积极分子队伍进行一次分析,根据存在问题提出有效措施,指导有关党支部改进和加强培养教育工作。
7、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列入发展计划。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培养阶段(共6个步骤)
1、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学生的意见,采取民主推荐的形式确定发展对象。
2、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发展对象。
3、党支部报学院党委组宣部备案,组宣部上报学院党委预审。
4、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预批后,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政审材料。
5、学院业余党校对发展对象进行三至五天的集中培训。
6、学院党委组宣部协同各党支部对公示无问题的发展对象进行综合民主测评。
三、党支部批准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共6个步骤)
1、组宣部报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对拟发展对象预审预批,并对学院党委会批准的拟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2、党委组宣部对预审、公示无问题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党支部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学院党委组宣部人员列席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一半。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6、党支部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接收预备党员决议,连同其他材料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学院党委和组织部门批准接收预备党员阶段(共6个步骤)
1、学院党委组宣部对上报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2、学院党委指派专人深入各党支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做进一步考察。
3、学院党委组宣部在考察的基础上,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能否入党的意见。
4、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拟发展的预备党员在3个月内进行审批,组宣部报学院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5、学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并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6、党支部对批准为预备党员的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结果。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阶段(共4个步骤)
1、学院组宣部对学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
2、学院党委或党支部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党支部组织宣誓时,学院党委组宣部派人参加,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
3、党支部要通过集中培训、分配适当的自我管理任务和个别谈心等形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
4、党支部要及时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六、预备党员的转正阶段(共7个步骤)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本人及时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提出能否转正意见,由党支部征求广大师生意见。
3、经支委会研究,提出预备党员转正意见后,对拟转正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4、对公示无问题的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党支部作出同意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5、党支部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决议,连同其他材料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6、学院党委在三个月内召开党委会,审批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7、党支部书记与转正党员谈话,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结果,党支部将有关材料上交学院党委组宣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