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第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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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2013-06-14学校公告作者:黄俊锴浏览:598次
   请今年申报了职称的老师今明两天(14号以前)到学校办公室领取自评表,并于6月20日以前交学校办公室,逾期视为弃权。
   所有加分项目请准备好原件。严禁作假,并请相互监督,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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