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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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积分规则

2014-07-02学校公告作者:洛阳实验小学浏览:2333次

个人积分获得规则

所属系统

积分获取方式

获得积分

限制条件

个人空间

发微博

+5

每日20

个人空间

写日志

+10

每日10

个人空间

传照片

+10

每日10

班级网

写日志到班级

+10

每日10

班级网

传照片到班级

+10

每日10


 注:为了共同建设班级空间,丰富班级文化,展示班级面貌。老师个人积分每月不得低于30分,大于60积分可以将个人积分累积至下个月,个人积分只能累积两个月。
 班级网:每个老师每月班级积分不得低于250积分。班级日志每天只能上传10篇,得100积分,多上传的不计分。班级照片也是每天只能上传10张,得100积分,多传的则不计分。每天每个老师最多可以得到20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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