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手册
共青团宜丰中学委员会社团社团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
宜丰中学学生社团活动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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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促进学生身体、心理、文化艺术、科学素养等综合素质的提高,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提高学生对学校生活的满意度,增强学生对学业的兴趣,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品质,走以社团活动促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特色办学之路。
二、组织机构
1、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建德 常务副组长:涂风光
副组长:熊烈生、熊东海、熊海波、李阳生、戴光华
成员:校务委员、刘 坚、各年级正副主任、邢德明、林剑波
社团工作办公室 主任:邢德明 副主任:林剑波、高一、高二分管教学的副主任。
2、社团分类及各类社团负责人
社团分类 | 负责人 | 职责 |
文学文化类 | 熊烈生 | 1、统筹发展类别内的社团组织; 2、指导、督促类别内社团开展活动。 3、代表学校考核评估类别内各社团的活动质量。 |
社会公益类 | 熊东海 | |
体育健康类 | 熊海波 | |
生活休闲类 | 李阳生 | |
创造发明类 | 戴光华 | |
学科延展类 | 涂风光 | |
综合艺术类 | 刘 坚 | |
其 它 类 | 邹永兴 |
三、组织管理
1、学校社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保学生社团工作的顺利实施。具体工作由社团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组织实施。
2、按照社团分类,各类别社团要组建十个以上社团,每个社团成员10人-50人,每个社团原则上全校只能有一个。
3、年龄末满45周岁的教职工必须担任一个社团的指导教师,社团指导教师可多种途径产生,如学生聘请、教师申报或办公室指派等。
4、高一、高二的学生必须参加社团活动。
5、年级主任(高一、高二)和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各社团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支持和介绍学生参加社团,班主任至少要担任一个社团的指导教师,并确保本班学生全部参加社团。本班学生是否全部参加社团列入班级考核,每少一个学生在班级考核总分中扣1分;本年级学生是否全部参加社团列入年级考核,每少一个学生在年级考核总分中扣0.1分。
6、各社团应聘请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该社团的组建、管理社团、社团活动的开展和成果展示,指导学生起草社团章程和社团活动计划等。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组织机构、活动内容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章程一式二份,一份交办公室,一份社团留底。
7、各社团设社长1名,副社长1—2名,每学年9月改选一次,社长、副社长由社团成员民主推选,指导教师同意后报社团工作办公室备案。
8、每学期由办公室负责对各社团进行考核,并评出优秀社团。类别内各社团的平均分为社团类别负责人的得分。
四、实施步骤
1、社团申报与注册
学生社团可由师生(一名指导教师和一名以上的同学)或学生(二名以上学生)发起,起草章程。然后报办公室审批后注册,开始招收会员,每个社团成员人数不少于10名。
原有社团在每学年9月上旬到办公室注册。
2、社团招新
每学年的9月为各社团招新时间,各社团发起人在校园发布广告,宣传推介自己的社团。各班主任组织学生报各,填写《宜丰中学社团报名表》,并上交到各社团发起人。
3、社团成立
社团招新后召开成立大会,邀请社团类别负责人参加。宣布师生名单,学习社团章程,讨论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等。社团成立大会结束后,社长将工作计划、社团登记表上交办公室。
4、社团活动开展
(1)各社团根据学期活动计划开展活动,每次活动要有记录,并拍摄活动照片,活动结束以后以文字照片的形式组稿上交办公室,并上传到学校网站。
(2)各社团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经常性地开展活动,活动时间、次数和地点由社团自行确定,如果社团要到校外活动必须事先报请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先活动后申请的情况出现。活动时应确保安全第一。
5、社团成果展示
各社团成果展示可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耶溪之秋”教研周等进行,也可根据各社团特点进行成果展示。展示形式应多样,如图片展示、公演展示、比赛展示、作品集展示等。
6、社团注销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办公室报请社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注销。
(1)违法;(2)严重违反学校管理条例;(3)社团零活动次数;(4)社团考核低于60分;(5)没有社员发展。
五、社团考核和奖惩
1、优秀社团。依据《宜丰中学社团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社团授予优秀社团称号,该社团的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奖金。类别内各社团的平均分即为社团类别负责人的得分,得分在70分以上的授予优秀社团类别负责人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奖金。(每学期评一次)
2、品牌社团。取得突出成绩(参加比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建立市以上社团基地等)授予品牌社团称号,学校给予一定的奖金作为活动经费,该社团社长授予“社团领袖”称号,颁发证书。(每学期评一次)
3、凡参加社团比赛获奖的指导教师的奖励,按照《宜丰中学教师科研成果奖励方案》辅导学生竞赛(非常规竞赛)奖励标准执行。
4、自
5、自2012年秋季开始凡是没有参加过社团活动的学生不能评为校级表彰对象,不能享受学校奖学金和“祯祥奖学金”。
六、社团经费
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比赛的报名费、指导教师(1人)、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旅差费由学校报销。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校务会。
宜丰中学文学类社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让心灵亲近文学,以文学清净心灵。主要功能目标定位:一是培育学生热爱中华优秀文化的思想感情,指导他们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提高他们的写作水平和文学欣赏水平。二是通过文学社团的影响,塑造良好的校园文化,培养高雅的人格与高尚的情操。三是通过文学活动最大限度地发掘每一位学生潜能,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
第二条 各社团由学校里的文学爱好者组成开展文学活动,属学术类社团。
第三条 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前提下给广大学生以施展文学才华,倾吐心声,交流学习的园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陶冶情操。
第四条 各社团由语文教研组指导,接受院团委的领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五条 社团的业务范围
1.经常和外界文学社团进行交流,加强和兄弟学校的联系;
2.积极组织社员进行文学创作和文学交流;
3.开展文学征文,挖掘校园各类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
4.经常进行思想交流,加强礼仪教育,进行文学常识和素养的讲座和座谈,提高思想素质;
5.积极将校园中的优秀文学作品推向媒体、杂志;
第三章 成员
第六条 申请加入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加入社团的意愿, 拥护社团的章程;
2.遵守各年级有关的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相关处室的文学实践活动;
3.学习认真,对文学有一定的特长和爱好,并能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扣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社团的活动;
3.获得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4.对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成员通过推荐或自荐,经考核合格者,要担任各个部门工作;社员有退出文学社的自由。社员要求退出,应由各社干部讨论并报团委批准。
6.进行文学创作和交流活动。
7.参加指导老师的讲座、报告。
第八条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社团的决议;
2.维护社团合法权益;
3.完成社团交办的工作;
4.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坚持以扣文学社的利益为重,为各文学社多做贡献;
6.按时参加文学社的会议和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部门职
第九条 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顾问1名、社长1名、责任编辑3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十条 具体职能:
(一)顾问:对文学社的发展和日常工作进行扶持和指导;
(二)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的一切事务;及时了解和掌握社内的重要情况,对文学社的发展有一定的计划,是文学社的发起者和主持人。
(三)秘书长:负责文学社的日常事务,对社员录用的稿件存档登记。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负责每次活动的宣传,并对会议活动的缺席者或迟到情况予以登记。
第五章 文学社的纪律
第十一条 文学社的纪律是文学社对成员的行为规定及对社内决议的行为规定,是维护文学社高效、优质完成任务的保证、社员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第十二条 文学社对违纪的成员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开除社籍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由各社团例会表决通过后,报团委审议。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宜丰中学团委。
江西省宜丰中学
二○一二年九月
附:我校文学社名
梦摇亭文学社、耶溪虹诗社、铜锣戏剧社、钟声演讲社、静水读书社、
风之声朗诵社。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依《江西省宜丰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制订,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以规范本社团的事务。
第二条 会名全称为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协。
第三条 本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及为人民服务的大学生自发组织成的团体,是非盈利性的学生组织。
第四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宗旨是:传播校园文明,倡导社会爱心,关注社会发展,服务公益事业,扶助弱势群体,塑造健康自我。
第五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口号是: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
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短期目标是: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在三到五年内实现干部调动无阻力,无剩余劳动力现象。
第七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长远目标是:
1.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规范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我校素质教育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