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文件
诸教〔2014〕128号
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诸人社发〔2014〕3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教育系统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对象
教育系统因各种原因在编但不在岗位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八种类型:
(一)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二)单位自行批准内退,或停薪留职的;
(三)未按规定批准借调外单位或从事岗位外其他工作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的;
(五)工作调离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六)到达退休年龄未办理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的;
(七)死亡、判刑后其亲属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的;
(八)其它在编不在岗领取工资报酬的。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清理规范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各校(单位)要对本单位编制、岗位和工资等情况进行彻底清查,核实在编不在岗人员名单,如实填写《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调查统计表》(见附件1),连同《本单位在编行政、事业干部名册表》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在10月底前上报局党建室,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清理规范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各学校(单位)要将本通知书面送达所有本单位清查出的在编不在岗人员,签好《送达回证》(见附件3)存档备查,并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告知其必须在11月10日前,回原单位工作或向所在学校书面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申请报告,签订《解除聘用合同协议书》,解除与教育局聘用关系;凡不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局将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启动解聘程序。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单位)要如实填写《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规范处理意见汇总表》(见附件2)。统计表、汇总表由学校(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解除聘用合同协议书》等处理文件及相关材料,于11月15日前上报局党建室。
(三)核查问责阶段(2014年11月15日至12月10日)。由局党建室、纪检监察室、计财科抽调人员组成核查组,根据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预算情况和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核对,以面上抽查和重点检查(即自查自纠中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的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否按要求开展自查清理、公示,核对考勤表、人员工资底册、病事假等审批手续及会议记录、批文等。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领导,努力确保各阶段工作有力推进和取得实效,成立局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建波局长任组长,陈九平副书记任副组长,党建室、纪检监察室、计财科等科室负责人为组员。下设教育局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党建室(联系、举报电话:87011594、87022285),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及举报件受理问责等工作。根据工作推进,成立核查组,具体负责指定单位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实地核查及相关问题的收集、整理、汇报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清理规范在编不在岗人员,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推进作风转变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学校(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清理规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实各个环节工作,确保全面清理规范。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不按照规定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继续瞒报、漏报、错报的,局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及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规范操作。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清理查出的问题和在编不在岗人员要进行如实登记上报,坚持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及时将清理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要做好清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严格执行政策,又要做好宣传解释,特别是要让清理对象明确相关要求,知晓限期返岗时间节点,及时回原单位上班或履行相关手续。要及时按规定办理解除聘用合同的手续和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在编不在岗人员离岗期间财政部门支付的工资和津贴,由学校(单位)负责追回,如数上缴财政。
附件:
1.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调查统计表
2.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规范处理意见汇总表
3.送达回证
诸暨市教育局
2014年10月20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诸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印发
附件1:
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调查统计表
单位盖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入党年月 | 离岗(何时至何时) | 在编不在岗类型 | 工资发放情况 | 社保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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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在编不在岗原因必须按照文件中8种类型详细写明,上报时要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于11月15日前上报局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填报时间:2014年 月 日
附件2:
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人员清理规范处理意见汇总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14年 月 日 单位主要领导签名:
序 号 | 姓 名 | 人员 性质 | 月领取额 | “吃空饷”性质 | 查出方式 | 人员 处理意见 | 处理依据 | 备注 | |||
财政 | 社保 | 类别 | 累计金额 | 退回财政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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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类别按文件中8种类型之一填写,上报表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处理意见按已回岗或解聘及其他处理方式;人员性质栏填写“全额事业”。
3.11月15日前上报局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办公室。
附件3:
送 达 回 证
同志:
现将《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送你收阅。
文 号 | 诸教(2014)128号 | ||
送达文书名称 | 关于开展在编不在岗人员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 ||
受送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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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人签名 |
| 与受送 达人关系 | 1、本人( ) 2、家属( ) 3、其他( ) |
签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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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织或 单位代表签名 | 姓名: 职务: | 送达人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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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达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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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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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单位公章)
注: 送达人至少2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