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文件
诸教〔2014〕1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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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师:
第六届诸暨市家长满意教师推荐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广大老师对照条件做好自荐工作,同时各办公室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一人报工会办公室。
2014.11.24
关于做好第六届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
满意教师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根据《关于开展“争创家长满意学校、争做家长满意教师”活动的通知》精神,市教育局每两年评选表彰10所“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和100名“诸暨市家长满意教师”。今年将评选表彰第六届家长满意学校、满意教师。
一、评选要求
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中心学校要按照评选条件和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认真组织评议,其中支教、交流教师参加人事关系所在学校推荐申报。各校要坚持好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推荐为“家长满意教师”人选必须经校内公示后上报,《申报表》及事迹材料须加盖学校公章。局将在综合考评基础上确定“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满意教师”,并择优推荐参评“绍兴市家长满意学校、满意教师”。
二、上报时间
各直属学校、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推荐的“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满意教师”有关材料,请于12月8日前报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吕巧燕,联系电话:87113951。《申报表》及事迹材料书面一式2份,电子稿发至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4年度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家长满意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家长满意教师”评选条件
3.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申报表
4.诸暨市家长满意教师申报表
诸暨市教育局
2014年11月21日
诸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印发
附件1:
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家长满意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家长满 意学校 | 家长满 意教师 | 单 位 | 家长满 意学校 | 家长满 意教师 |
诸暨中学 | 1 | 2 | 浣东街道中心学校 | 1 | 2 |
暨阳分校 | 1 | 1 | 大唐镇中心学校 | 1 | 4 |
诸暨二中 | 1 | 2 | 应店街中心学校 | 1 | 2 |
牌头中学 | 1 | 2 | 次坞镇中心学校 | 1 | 2 |
学勉中学 | 1 | 2 | 店口镇中心学校 | 1 | 5 |
浬浦中学 | 1 | 1 | 阮市镇中心学校 | 1 | 2 |
草塔中学 | 1 | 2 | 直埠镇中心学校 | 1 | 1 |
湄池中学 | 1 | 2 | 江藻镇中心学校 | 1 | 1 |
三都中学 | 1 | 1 | 山下湖镇中心学校 | 1 | 1 |
工业职校 | 1 | 1 | 枫桥镇中心学校 | 1 | 4 |
诸暨技师学院 | 1 | 2 | 赵家镇中心学校 | 1 | 1 |
职教中心 | 1 | 2 | 东和乡中心学校 | 1 | 1 |
教师进修学校 | 1 | 1 | 马剑镇中心学校 | 1 | 1 |
特殊教育学校 | 1 | 1 | 五泄镇中心学校 | 1 | 1 |
浣纱初中 | 1 | 2 | 草塔镇中心学校 | 1 | 3 |
浣江教育集团 | 1 | 4 | 王家井镇中心学校 | 1 | 1 |
滨江初中 | 1 | 2 | 牌头镇中心学校 | 1 | 2 |
暨阳初中 | 1 | 2 | 同山镇中心学校 | 1 | 1 |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 1 | 4 | 安华镇中心学校 | 1 | 2 |
浣江幼儿园教育集团 | 1 | 1 | 街亭镇中心学校 | 1 | 1 |
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 | 1 | 1 | 璜山镇中心学校 | 1 | 2 |
海亮学校 | 1 | 1 | 陈宅镇中心学校 | 1 | 1 |
天马学校 | 1 | 1 | 岭北镇中心学校 | 1 | 1 |
荣怀学校 | 1 | 1 | 浬浦镇中心学校 | 1 | 1 |
暨阳街道中心学校 | 1 | 11 | 东白湖镇中心学校 | 1 | 1 |
陶朱街道中心学校
| 1 | 4 | 合 计 |
| 100 |
附件2:
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评选条件
1.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办学行为规范,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教育质量高,在家长和社会上有较高的认可度。
2.规范教育收费,设有固定的教育收费公示栏和收费登记卡,结余费用及时退还学生,没有期中收费和期末补收费现象,近三年来没有乱收费现象。
3.师德师风好,师德群体创优活动有成效,教师中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没有有偿家教、违规兼职兼课行为,坚持家访,一年中本地学生面访率达90%以上。
4.坚持民主办学,学校重大事项实行校务公开,财务规范,并设有规范的校务公开栏,内容全面、完整、及时,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招投标。
5.家长满意率在95%以上。
诸暨市家长满意教师评选条件
1.敬业爱岗,教书育人,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深受学生喜爱。
2.依法执教,热爱全体学生,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没有不规范收费的行为。
3.注意与家长沟通,任班主任老师一学年中本地学生家访率在100%,其他教师在30%以上。
4.廉洁从教,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物、礼金,不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兼职、兼课。
5.近三年来没有投诉,家长满意率在99%以上。
附件3:
诸暨市家长满意学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 |
| |
主
要
事
迹 |
(事迹材料请附后) 申报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直属学校(中心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
注:本表一式二份
附件4:
诸暨市家长满意教师申报表
姓 名 |
| 性别 |
| 年 龄 |
| 民 族 |
| |
政治 面貌 |
| 文化 程度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
所在 学校 |
| 任职 情况 | 行政职务: 班 主 任: 班 | |||||
联系 电话 | 手 机: 办公室: | 任课 情况 | 任教学科: 任教班级: 班、 班 | |||||
个
人
业
绩 | 近五年学校考评情况:
| |||||||
曾获荣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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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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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事迹材料附后) | ||||||||
所 在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中心 学校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市教育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