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文件
诸教〔2015〕45号
学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发放办法(试行)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为优化完善考评机制,强化综合考核评估,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参照兄弟县市做法,决定自2015年起,结合全市公办学校已实施的教职工绩效工资,进一步统筹设立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特制订本办法。
一、年度绩效考核奖统筹数
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阶段按市人社局、财政局原已下达的专项总额度作为统筹数;高中阶段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的统筹数,在绩效工资中设立年度绩效考核奖。今后若有递增,则相应增加统筹数额。
二、年度绩效奖励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考核发放的原则。年度绩效考核奖必须以绩效考核为前提,按考核结果发放。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或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均不得发放年度绩效考核奖。
(二)坚持绩效优先的原则。全市不同学校之间、同一学校内部人员之间,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适度拉开奖励的额度。各学校的奖励总额度由局根据考核结果核定下达,各学校的内部考核发放办法须报局备案。
(三)坚持两级考核的原则。局负责对镇乡(街道)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的绩效考核。镇乡(街道)中心学校原则上要对所属学校实行绩效考核,适度拉开所属学校之间的奖励额度。各校再按奖励总额、考核结果及本校考核奖发放办法核发考核奖。
(四)坚持公正透明的原则。局成立年度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学校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学校也要成立考核小组,制订和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考核程序、考核过程、考核结果等要公开透明。
三、年度绩效考核办法
(一)学校的绩效考核
局以年度学校集体工作考评结果和局全体班子成员、科室长、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学校一年来工作的综评联评结果为基本依据,再结合上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并联奖惩的有关情况,确定各直属学校和镇乡(街道)中心学校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第。年度学校集体工作考评内容一年一定,2015年度学校集体工作考评内容见附件;相关综评联评办法另行确定;上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原则依照每年度局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执行。
考核按镇乡(街道)中心学校系列、普职高学校系列和其他直属学校(幼儿园)系列分类设奖,根据考核结果分别确定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各系列一等奖单位比例一般不超过20%,二、三等奖不设定名额比例。
若在上级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出现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平安创建、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事项的,相关直属学校或镇乡(街道)中心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原则上直接定为三等奖(暨阳街道中心学校除外,若因“一票否决”事项考核结果定为三等奖的,直接明确到相应独立法人学校)。
(二)学校干部的绩效考核
所有局任命学校干部的考核,统一由局按学校干部考核办法组织进行,确定年度考核等第,核发考核奖。
(三)教职工的绩效考核
教职工的绩效考核办法由学校自行制订,一般以年度为单位进行考核评等。考核奖的计算和发放均在第二年年初进行。
四、年度绩效考核奖分配办法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将全市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奖的总额下达到市教育局,由局统筹管理,并与各学校的考核结果挂钩发放。各学校应根据局下达的考核奖总额度及本校教职工考核奖发放办法,确定不同考核等次人员的考核奖发放额度。局任命的学校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奖,由局整合原学校干部考核规定统筹核发。
(一)学校考核奖发放系数。
一、二、三等奖学校的奖金发放系数分别为1.1、1和0.8。
(二)学校考核奖发放基数。
以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为单位。假设考核奖发放基数为x,则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学校总人数中不包括局任命学校干部人数(下同)。
高中阶段学校的考核奖发放基数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学校考核奖总额度。
学校考核奖总额度=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奖总额度+教职工考核奖总额度。其中,教职工考核奖总额度=总人数×发放基数×等第系数。
(四)不同考核等次人员的考核奖额度。
各学校根据局下达的考核奖总额度及本校的考核发放办法,确定不同考核等次人员的考核奖额度。
(五)考核奖发放有关规定。
1.本市公立学校之间调动人员由调入学校负责考核发放。调往本市行政机关、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按市人社局相关文件执行。
2.当年就业人员(含调入人员)根据其本年度的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发放考核奖。调往民办学校、外县市和当年解聘、亡故的,按实际工作月份由原学校计算发放考核奖。当年退休的人员,工作不到半年的按半年发给,超过半年的按一年发给。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给考核奖:
(1)离职学习6个月以上的;
(2)累计旷工5天以上;事假20天以上;病假6个月以上的;
(3)当年受政纪记过以上、党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上一年受行政撤职处分、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处分的。
(4)当年考核为不合格的;
(5)党员除名或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
(6)因个人原因出现上级对系统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或扣3分以上情形的。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只发一半考核奖:
(1)当年受政纪、党纪警告处分的;
(2)当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的;
(3)因个人原因造成上级对系统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扣3分及以下情形的。
5.根据年度考核的有关规定,除前已明确的情形外,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扣发部分考核奖,具体罚则由学校根据管理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1)按规定享受哺乳假的(哺乳假与产假不同,产假全发);
(2)事假20天以下的;病假6个月以下的;
(3)离职学习未满6个月的。
五、本办法自2015年度起试行,由局党建室负责解释。去年实施的局校岗位目标责任制并联考核制度予以终止。若本文件精神与市人社、财政等部门所发文件之精神发生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附件:2015年度学校集体工作考评内容
诸暨市教育局
2015年4月17日
抄送:诸暨市府办、财政局、人社局。
诸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4月17日印发
附件:
2015年度学校集体工作考评内容
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赋分 | 牵头考核 科室、单位 |
1 | 全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范、杜绝各类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 10 | 纪检监察室 |
2 | 切实抓好校内及属地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非访、越级访、集访等。 | 10 | 办公室、党建室 |
3 | 重视抓好班子自身建设,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团结协作,切实加强科学民主管理。 | 10 | 党建室 |
4 | 注重带好教师队伍,深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加强日常引领,积极创优群体师德。 | 10 | 党建室 |
5 | 重视抓好学校教育教学核心质量和教学常规管理,广泛、有效地开展各类教科研活动。 | 10 | 教研室 |
6 | 着力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校园风尚,全面、深入地推进文化校园建设,提升办学品位。 | 10 | 普教科 |
7 | 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严密落实学校综治和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 10 | 安管科 |
8 | 认真落实属地非法办学(托幼)机构整治责任,着力维护健康、有序的教育环境。 | 10 | 行政审批科 |
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赋分 | 牵头考核 科室、单位 |
9 | 加强日常效能行风建设,部署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行动,不出现违反师德行为。 | 10 | 纪检监察室 |
10 | 加强教育人事管理,规范落实编外用工管理各项规定,重视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公正公平的用人导向。 | 10 | 党建室 |
11 | 重视教师专业发展,合理规划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建立健全教师专业成长档案,校本培训有新举措,教师业务水平有新提高。 | 10 | 党建室 |
12 | 有效发挥家校和社会作用,广泛组织开展富有实效的德育活动、“八项基本礼仪”培训培养活动、师生法制教育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等。学校校风良好,学生文明守纪。 | 10 | 普教科 |
13 | 重视和加强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认真完成党报党刊及教育报刊征订任务。学校档案管理规范,无偿献血任务落实。 | 10 | 办公室 |
14 | 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良好。学校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学生社团建设成效明显。 | 10 | 普教科 |
15 | 认真做好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有近三年学校发展规划和本年度重点发展项目及评价体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 10 | 督导室 |
16 | 省标准化学校、省特色示范高中、绍兴市优质均衡示范镇乡等既定创建工作成效明显。 | 10 | 督导室 |
17 | 中职学校重视打造和建设特色专业,措施有力,工作到位,成效明显。积极开展师生创新创业教育和技能大赛,各级竞赛成绩逐年提升。 | 10 | 职成教科 |
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赋分 | 牵头考核 科室、单位 |
18 | 中职学校高度重视电商人才培养培训,有效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再就业培训。成校高度重视扫盲教育,按省定要求组织、完成各类成教培训工作。 | 10 | 职成教科 |
19 | 学前教育的办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师权益依法保障,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不断提高。高度重视学前教育的各类创评活动。 | 10 | 学前办 |
20 | 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学校财产管理规范,登记及时,帐物相符;教育收费规范,无乱收费行为。 | 10 | 计财科 |
21 |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和校舍维修项目建设按计划组织实施。 | 10 | 计财科 |
22 | 重视抓好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注重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深入实施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和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全面开展校园警务室创建工作。 | 10 | 安管科 |
23 | 重视工会工作,工会组织作用发挥积极有效,关心支持职工之家建设和退教工作。教代会制度健全,学校科学民主管理水平有新提升。 | 10 | 工会 |
24 | 关心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初中学校后30%学生的学业水平或普通高中学业考试的合格率水平不断提高。 | 10 | 教研室 |
25 | 认真做好统考组考工作,考生信息准确,试场设置规范,考试管理到位,考纪考风良好;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 | 10 | 招生办 |
26 | 重视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室、实验室、仪器室等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备、管理和使用,实验开出率高。 | 10 | 仪器站 |
27 | 规范实施校园放心店工程,认真执行局有关学校后勤大宗物品集中统一配送规定,建立并健全校园方责任保险和职业学校实习责任保险工作机制。 | 10 | 勤办 |
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赋分 | 牵头考核 科室、单位 |
28 | 重视网络资源的建设和安全工作,积极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工程,学校信息化应用水平不断提高。 | 10 | 信息中心、办公室 |
29 | 遵守财经纪律,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经费运行规范,结报正确;重视食堂、基建、工会财务管理,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在日常稽查和专项审计中,无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发生。 | 10 | 核算中心 |
30 | 重视网络舆情引导工作,注重信息员和发言人队伍建设,教育校内师生谨慎“涉网”,即时回应网民关切,无重大负面网络舆情发生。 | 10 | 办公室 |
说明:
1.考核由各科室在年末分头进行,由党建室统一汇总。各科室、单位必须提供书面考评材料,具体包括评分依据、各校得分、扣分原因等,不得作模糊评判,更不得千篇一律送分。
2.为减小对学校工作的影响,年末一般不组织集中专项考核,重点以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和督查评估为主要依据。
3.以学校的总得分率作为年度学校集体工作考核的最后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