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学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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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打击 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5-05-08学校公告作者:葛宝华浏览:392次

请各学校、单位组织学习,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局 5.6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诸政办发〔2015〕52号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打击

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解决当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5年4月至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化打击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打击重点

1.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未经批准实施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行为,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2.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主要包括违法发放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等。

3.使用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4.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和金融凭证诈骗等金融诈骗活动。

5.中介机构利用“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名目,从事非法金融活动。

6.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货币、网络金融理财产品等互联网金融业,变相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7.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影子银行引发的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8.信用卡诈骗,尤其是网上银行卡非法买卖活动。

9.地下钱庄、洗钱犯罪,尤其是组织企业主到境外赌博。

10.保险诈骗犯罪活动。

11.其他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府办及公安局分管负责人、金融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镇乡(街道)、市新闻办、市场监管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银监办、全市各相关金融机构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深化打击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蒋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行动步骤

1.组织发动,摸底调查阶段(2015年4月至5月中旬前)。市政府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研究确定具体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了解掌握相关情况,明确各项工作措施。

2.突出重点,打击整治阶段(2015年5月下旬至11月)。各成员单位分层次、有重点推进专项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查处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3.巩固总结,完善机制阶段(2015年12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成员单位进行工作总结,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

四、职责分工

1.市金融办:抓好专项行动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督查落实等工作。

2.市公安局:对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

3.市新闻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以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犯罪事实,引导公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能力。

4.市市场监管局:依照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依法查处扰乱金融秩序的企业和个人;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5.市人民法院:负责加快金融犯罪案件审判,依法惩处犯罪行为;加大民刑交叉案件的审查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6.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做好扰乱金融秩序案件的批捕、起诉、审查工作;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依法监督金融部门和行政机关将金融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7.市人民银行: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查处和取缔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及时移送重点可疑交易线索。

8.市银监办: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管;发现银行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9.各相关金融机构:在做好内控管理的同时,派出精干人员,积极参加专项行动;按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及时依法提供参与违法金融活动的公司或个人帐户资金流动情况。

10.镇乡(街道):要充分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掌握辖区内涉嫌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苗头,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配合做好打击处置工作,确保事态不扩大,隐患不蔓延。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紧密协作。要充分认识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对我市经济社会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开展深化打击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各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与业务骨干,并报市打击经济金融领域违反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附件)。

2.多措并举、依法整治。针对当前金融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打、防、管、控、教等多种手段,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公安、人民银行、银监等职能部门要加强情报收集和分析,扩大案源,甄别案件性质,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开展侦查;对情节严重、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列为督办案件,严厉查处。

3.广泛宣传,增强意识。要大力宣传金融市场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部分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报道,揭露违法犯罪的手段、方法,增强公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深化打击经济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络人员名单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

附件

 

深化打击经济金融领域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络人员名单

 

单位:                                       年   月   日

部 门

姓名

办公室号码

手机号码

分管领导

 

 

 

责任科室

负责人

 

 

 

 

 

 

具体联系人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

 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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