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学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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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局《关于做好援藏教师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6-03-25学校公告作者:葛宝华浏览:1624次

关于做好援藏教师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根据省教育厅、绍兴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组团式”教育人才援藏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任务

普通高中后勤副校长、数学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各1名。

二、推荐程序

各校要根据选派任务,采取公开报名、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择优选拔的方式组织推荐。

三、人选条件和选派要求

(一)援藏支教教师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团结和集体荣誉;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勇于吃苦,甘于奉献,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同时,教育管理人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担任受援学校领导职务的,可从支援学校校级领导或中层领导中选派;担任受援学校中层领导职务的,可从支援学校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科带头人或后备干部中选派。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能适应高原工作环境。进藏前须进行针对性体检。

(三)援藏支教教师和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2016年7月底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已实际聘任满2年及以上。鼓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参加支教工作。

(四)援藏的管理人员2016年4月15日到拉萨报到,提前进行考察和对接工作。支教教师8月3日到拉萨报到,8月5日进行岗前培训,8月7日前往受援学校。

四、援藏支教教师的待遇

援藏支教教师的待遇原则上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七批援藏干部人才和第二批援青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组〔2013〕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援藏支教教师由派出单位发放工资,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调整工资时,援藏教师与派出单位其他人员一样按政策规定调整。援藏工作期间由选派单位给予向上浮动2级薪级工资,工作期满后经考核表现好的可转为固定工资。

(二)援藏支教教师赴藏前由派出单位一次性发给制装费10000元,生活补助费10000元,进藏后每月生活补助费2500元(如省第八批援藏干部人才选派时上述补助标准高于第七批的,按第八批标准执行)。同时,为援藏支教教师进行一次针对性体检和办理在藏期间每年一次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支付,派出单位解决有困难的商请同级财政予以解决。

(三)根据省人力社保厅《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精神,派出前援藏支教教师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请确认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可申请确认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符合晋升的其他基本条件。

派出前已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予直接确认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正常申报评审时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能力等考试。

派出前担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未满2年的人员,待其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申报年限时,再予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派出前不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予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但在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能力等考试。

4.申请确认中小学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需提供以下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3份),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课题、荣誉等业绩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申请确认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设区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核准公布;申请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所在设区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统一报省人力社保厅核准公布。

(四)援藏支教教师家属子女符合招工招聘条件的,要予以照顾安排;夫妻分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配偶迁到一方所在地。援藏教师在藏工作期间,各单位不得将其作为分流或下岗对象,如原派出学校撤并的,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妥善安排工作;如其配偶下岗或分流的,应帮助安排好工作和生活。

(五)援藏支教教师休假探亲按国家规定执行,其休假和探亲合并使用,与西藏当地学校寒暑假同步。援藏支教教师在藏期间,其配偶可探亲一次,时间为1个月。休假、探亲的差旅费由各自单位报销,确有困难的,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六)援藏支教教师每年休假回浙江时安排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七)援藏支教教师的援藏经历可视作其到偏远地区和农村学校支教和交流的经历,其在援藏期间参加的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视同参加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可免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援藏期间按每年120学时或学分计入培训平台,由省教育厅统一登记记载。

五、有关事项

1.各校要从党和国家的全局出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思想工作,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选派时要严格把握选派条件,讲透相关政策,征求家属意见,重点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后备干部。

2.各校于3月29日前将支教教师登记表和个人表现材料的电子稿报局党建室。

3.市教育局确定援藏教师人选后,通知组织体检。

 

           诸暨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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