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中心学校

当前位置:社区首页>学校公告 > 文章详情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2015-01-03学校公告作者:开发区中心学校平台管理员浏览:1161次

沧州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各学校:

为确保2015年“两节”以及国家和省、市“两会”期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良好稳定,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41221日至2015331日,在全市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市教育局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了《沧州市教育系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沧州市教育系统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41221

 

 

 

 

                                    (6)

附件:       

沧州市教育系统

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15年“两节”日趋临近,岁末年初生产节奏加快,交通运输繁忙;国家和省、市的“两会”也将集中在2015年一季度召开,我市安全生产形势再次进入敏感期;且冬季风干物燥,雾雪霜冻恶劣天气明显增多,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易发期。为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欢乐祥和过“两节”,保证各级“两会”顺利召开,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全市教育局系统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广大师生欢乐祥和度春节,安全顺利开“两会”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的领导,沧州市教育局成立了“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长:孙庚杰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同发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胡同发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卫生监督管理科科长韩文龙同志担任,相关科室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建筑是否具有消防验收合格证;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通畅,疏散指示标志齐全有效;是否落实防火责任制,是否组织和参加消防培训,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组织了逃生疏散演练,包括住宿生夜间疏散演练;是否加强宿舍、食堂、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加强住宿生用电管控,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照明、焚烧物品;电气线路检测覆盖率、合格率是否达到100%。

(二)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校车是否办理了运营许可证,驾驶员是否具有驾驶校车资质,驾照与所驾车型是否相符;是否对运营车辆进行技术检验,不合格车辆严禁运营;是否落实随车照管制度;运营校车是否有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非法运营现象;检查各单位是否组织签订学校与车主、车主与家长、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监管协议,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档案和乘车学生管理档案,建立健全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上下学高峰时段,是否安排专人在学校大门指挥疏导交通。

(三)校舍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有在用危房,是否经常检查校舍安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厕所、栏杆、门窗、围墙等进行改造维修或拆除重建;在建项目是否指派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严禁施工人员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

  (四)饮食卫生安全。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按标准配备硬件设施,食品进货渠道、加工流程、从业人员资质、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对餐具进行彻底消洗,对食堂主、副食库及调料库进行彻底清查,对过期、发霉、变质、包装不合格、标识不清晰的食品坚决下架;是否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五)校园及周边安全。重点检查校园警务室是否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和警用器械,安保人员是否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值宿、出入登记、巡查等管理制度,严禁“三无”人员进入校园,杜绝治安事件发生;是否落实了定期收缴管制刀具和危险品制度;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学校周边是否有兜售“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及不合格食品行为;学校周边出租屋、旅店、网吧、书店、文具店等治安复杂场所经营资质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为未成年人提供不正当服务的经营行为。

(六)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重点检查锅炉、电梯、燃气管道、液化石油气瓶等设备的使用情况,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检查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检查帐物是否相符,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七)日常安全管理。 重点检查学校是否按要求组建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各单位要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副校级领导担任);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扎实开展日常检查管理工作;是否加强上、下学期间和课间秩序管理,严防踩踏及恶性事件的发生;是否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建立细致可行的安全预案。

 (八)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主要是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讲座、校园广播、升旗仪式、班(团、队)会、板报墙报、电子屏幕、宣传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消防、交通、饮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同时进行预防季节性多发事故、预防校园暴力侵害和学生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培养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

四、方法步骤

本次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主要采取学校自查与教育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等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41221日—20141231日)。各地、各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就此项活动进行安排,成立相应的组织及机构,并制定本辖区、本校的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营造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

(二)排查治理阶段(201511日—2015320日)。各地、各校按照要求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投入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师生安全。市教育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各校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组成由分管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督查组,对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的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321日—331日)。各地、各校要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验收评定结果,对不合格的单位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坚决督促其彻底整改隐患,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安排,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加强对百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领导。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形成人人参与的而良好氛围。

 

附件: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

 

 

             

 20141224

 

 

 

 

附件:

 

 

沧州市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

 

带队领导

督查人员

督查的县(市、区)、市直学校

孙庚杰

韩文龙 刘 

随机抽查有关单位

李凤强

宋兴义 刘恩德

河间、黄骅港、市三中

李金柱

刘玉庆 张泽民

黄骅市、中捷、市职中

刘建成

亢桂良 曹向东

任丘市、南大港、沧州医专

韩茂华

苗笑明 于文准

盐山、高新区、市二幼

胡同发

霍树刚 李庆新

泊头、开发区、职院、一中、师院

黄德勇

桑金书 徐建国

沧县、青县、五中、工贸(财经)

王连章

张万岭 马学峰

肃宁、海兴、泊头职院、八中

庞秀成

周树鸿 王俊岭

东光县、市二中、市十三中

孟争帮

(自行安排)

石油分局所属学校

白明月

赵永秋 杨 

南皮、孟村、市一幼

崔增录

王天亮 杨森勇

吴桥县、市民幼、市七中

张玉礼

苑彤彪 王新海

献县、渤海学院、沧州电大

李树润

张栋国 刘春来

新华区、市十四中、市十五中

刘恩敏

葛亚楼 张 

运河区、特教学校、民族中学

 

访客(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