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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的通 知

2017-06-15学校公告作者:肖跃芳浏览:717次

新教通〔2013160

 

关于印发《新化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的

   

 

各县属学校、乡镇(场、办)中心学校、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结合我县教育教学管理实际,特制订《新化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现印发给你们,请务必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新化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新化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新化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政策法规,坚持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细化学校教学管理,增强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把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强化教学环节、提高教育质量上来,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学质量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订本常规。

第二条  教学工作常规是指学校教学工作中基本的日常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教务工作常规、教学程序常规、教学环节常规、教研教改常规、教学评价常规等。

第三条  教学工作常规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心。严格学校教学工作常规管理,有利于建立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利于形成优良的教风、学风、校风,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的基本途径。教学工作的基本理念是:坚持以人为本,即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教师的积极性,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即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为每一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学。坚持全面发展,即努力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理论学习和社会实践、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有机结合。坚持能力为重,即教育学生学会知识技能,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努力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着力提高学生服务国家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

第五条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与教学改革,保证达到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各学科标准所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在此基础上,追求教育教学质量“更高”“更好”“更优”的目标。

第六条  学校和教师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

第七条  校长全面负责和组织领导学校教学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乡镇中心学校分管教学的校长助理(学校教学副校长)、学校教导(教务)主任是学校教学质量的主要责任人,要做到以教学领导教学,深入学校,深入课堂,了解、参与、督查、指导、研究教学工作,向学校管理要质量,向教学常规要质量,向细节落实要质量。

第八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为人师表,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应当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遵守规章制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应当公正廉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对待学生,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教务工作常规

第九条  招生

(一)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凡当年9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凭户口本、疫苗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材料,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其监护人的工作(居住)地就近免试入小学,小学毕业后就近免试入初中,初中毕业后参加中考经录取可以就读高中阶段学校。

(二)每年610日前,各中小学要公开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办法,及时公布相关招生动态信息,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将就读幼儿园、入学前班与招生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往届插班复读生;不得组织任何升学考试,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不得跨乡镇宣传招生。凡报名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的,学校应当优先招收居住地距学校较近的学生,再按照“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办法进行录取。同等年龄,女童优先。

(四)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经学校审核,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中心学校)或县教育局批准。县教育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学校、监护人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辍学,帮助辍学学生及时复学。小学年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

第十条  编班。一律实行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高中不得超过55人;均衡配备师资,各班按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个性特点等进行合理搭配。

第十一条  课程计划。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足开齐所有课程。在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基础上,开发与实施学校课程,努力增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针对性。任何学校不得调整、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新课。(课程计划设置表附后)

第十二条  学籍档案。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和省、市规定办理和管理学生学籍。

三、教学程序常规

第十三条  校历与教学时间

(一)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三天内制订周工作历,做好学期内工作和学习的日程安排。工作历包括周次、日期、工作项目内容、负责和执行人、检查部门,以及教学、复习考试、放假等。

(二)义务教育阶段每学年总教学时间39周,其中上课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九年级下学期可增加2周)。高中学校每学年总教学时间41周,其中上课时间40周,社会实践时间1周。任何学校不得增加或减少教学时间。

(三)控制学生作息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晚上不上晚自习。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9小时,高中不超过10小时;小学不上晚自习,晚自习时间初中不超过2课时,高中不超过3课时;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必须放假,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补课;高中寄宿制学校可视情况实行月假制度,但必须补足法定节假日时间。

(四)除法定的节假日和课程计划明文规定的放假时间外,必须保证正常的教学时间。学校集体停课1天以内的,由学校向直接教育主管部门报批,超过1天的,须经县教育局批准,且必须在双休日补足所误课时。

第十四条  教学工作计划

(一)学校教学工作计划一般包括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目标、具体工作措施、主要活动安排(周工作历)。计划要切合学校实际,每学年制订一次,开学一周内由校务会或教师大会讨论通过,期中期末检查执行情况。

(二)教研组工作计划一般包括教研组工作目标、具体工作措施、教研活动安排、教学整体进度等,开学3天内由教研组长制订,本组教师讨论通过后报教导处(教科室)审核,由教研组长负责实施。

(三)学科教学计划(含作文教学计划)一般包括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任务与目标、教学措施、教学活动、教学进度、复习检测安排。每个任课教师在把握课程标准、教材、学情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和教研组的计划要求,在开学一周内制订教学计划,写在备课本前面,以便于学校检查和在平时教学中落实。

第十五条  教材教参。学校应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的《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按人手一册的原则,向能保证课前到书的新华书店订购教科书,不得擅自增加、改换《目录》所列用书品种,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目录》以外的教科书,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订或少订教科书。同时,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中华大家庭(民族常识、民族政策常识)等循环教科书的管理工作。学校还应根据教师教学需要统一征订教学参考书。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教师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资料,不得用教辅资料布置作业。

第十六条  教学检查。各中小学要加强教学工作日常检查。中心小学及以上规模的学校应落实行政值节或值班检查制度,开展班级学风竞赛活动,实行日检查公布,周评比小结,月总结表彰。学校对教师教学实施情况实行月检制度,普查到每一位教师。乡镇中心学校对辖区内中小学教学工作每学期至少要检查2次,每学年要普查到每一位教师。县教育局采取平时抽查和集中普查的方式,重点督查乡镇中心学校和中小学教学工作检查的落实情况。教学工作检查结果要列入学校、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强化教学实施过程的管理,把教学过程和教学效果有机结合起来。

第十七条  教学工作总结。每学期结束时,学校和教师都要分析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效果与成功经验,反思不足,明确改进措施。学校的教学工作总结要在休学时或新学期开学时向全体教师通报,教师的学科总结写在学期教案后面。

四、教学环节常规

第十八条  备课

(一)备课是教师教学工作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提高课堂教学的前提。要以个人备课为主,集体备课为辅,把教师在课堂上的“讲功”前移到课前的“备功”,大力提高备课质量,为高效课堂“充电”。

(二)备课要则

备教材:理解钻研教材,通览教材,整体把握教材,分析各单元章节在全册教材、相应学段以及学科课程中的地位,理清知识网络结构,领会教材编排意图,按照每一章节、每一篇课文、每一节课“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要求,确定全面、具体、合理的教学目标。

备学生:了解分析所教班级学生的实际情况,站在学生角度换位思考,选择贴切的教学素材和合适的教学程序,创造性地使用教材。

备方法:根据教材特点,参阅教参资料,针对不同班级、不同年级的学生特点,采用适当的授课类型,选择教法与学法,围绕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问题为主轴、思维为主攻、训练为主线的“五主”原则要求,设计教学过程。

备教具:预设电子白板、多媒体材料、实验器材、挂图、小黑板等教具,在适当的时候,采用适当的方式呈现。

备板书:要深入分析教材,理清脉络、抓住中心,用简洁的文字或图形,把一节课的中心内容展现于黑板上,让学生易于理解,便于记忆。每一课时完成一个教学内容,必须有简洁明了的总结,能对教学内容起到梳理、概括、画龙点睛和提炼升华的作用,使新知识在学生的大脑中“定格”。

备作业:课后“思考·练习”反映了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提示了训练的重点、难点,教师备课时要试做,并搜集其它教辅材料,精选随堂练习和课堂作业,合理安排课外作业。

(三)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由教研组或年级组长,每月至少召集同年级同科教师集体备课一次。集体备课时,主要是研究教材重点、难点、疑点,探讨教法和学法,统一目标,统一进度,统一作业测试。教师在利用集体备课的教案上课前,要“复备”,以进一步熟悉教案并做好修改。

(四)编写教案应达到以下要求

1、超前一周或一课按课时编写,按学科教学进度写足课时。

2、能体现以下内容:

1)清楚单一的课题

2)正确具体的教学目标

3)准确恰当的重点难点

4)有效多样的教学方法(教具准备)

5)组织严密的教学过程

6)规范明了的板书设计

7)适时适量的练习作业

3、要坚持写详细教案,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老教师和超过3门学科以外所兼的课程,教案可以适当简约,但要有课题、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布置。其中作文教案要单列,每学期教师下水作文至少一篇。

(五)新授课、复习课、试卷讲评课、习题课都要备课。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要严厉批评处分不备课、不认真备课(抄教案、用旧教案、用全下载教案等)、不带教案上讲台的教师。

(六)学校对教师的教案每月检查一次,并登记和通报检查情况,查后加盖学校公章。每学期组织开展优秀教案评比表彰奖励活动。

第十九条  上课

(一)教师进课堂做到衣着得体(不穿拖鞋,不单穿短裤背心,不穿超短裙,体育教师穿运动鞋、着运动服),仪态端庄,精神饱满。在上课预备铃结束时,带教材、教案、教具等到达教室门口候课,目视学生做好上课准备,注意核查、处置学生缺课情况,正点时间上、下课,师生相互问好。音体美或其他需要到专用教室上课的,教师应提前到原班教室组织安排学生。

(二)课堂教学是师生共同参与、交流互动、和谐发展的活动,教师作为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要坚持间接经验与直接经验相结合,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掌握知识与发展智力相统一,传授知识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统一。要使学生在获得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方法、基本活动经验的同时,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实际情况,围绕教学目标,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式和方法进行教学,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他们生动活泼地学习,努力营造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课堂氛围,形成有效的教学活动。不得出现知识错误,不得满堂灌。

(四)创设问题情境。教师在课题引入、知识迁移、重点、难点、疑点、易错易混点等关键时机,设计有价值、启发性、思辩性的问题,以激发学生兴趣,启发学生思考,引发学生讨论和探究。

(五)切实落实学生主体地位,让课堂充满活力。在教学活动中推行“五让”: 能让学生观察的要让学生观察,能让学生思考的要让学生思考,能让学生表述的要让学生表述,能让学生动手的要让学生动手,能让学生总结的要让学生总结。

(六)讲评点拔精准,提高课堂效率。通过教师准确、清晰、富有启发性的讲授,及时、必要、有效的点拔指导,恰当的总结归纳和示范,正确的评价鼓励,适时的活动调控,化繁为简,化难为易,变深奥为浅显,发挥教师的主导(引导)作用。

(七)课堂教学活动应当民主、平等、开放,教师要尊重和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并能关注学生个性差异,提供适合的教学,使学生尽量有合作、交流、质疑、辩论的机会,努力提高教学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八)合理安排导、学、讲、议、练时间,合理利用教学资源,发挥电子白板、实验、多媒体信息技术等现代教学手段直观生动形象的作用。

(九)加强课堂组织纪律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指导,及时发现学生特别是后进学生的闪光点,多用肯定、鼓励性言行激励学生。

(十)教态亲切、自然、大方、文雅,语言文明、准确、精炼,板书整洁规范。

(十一)针对不同层次学生学习的需求,认真细致地指导学生的课堂练习,热情参与学生活动,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科学评价学生练习、作业的质量。

(十二)教师上课结束后,针对一节课(一篇课文、一个章节),对课堂教学进行自我评析和反思,撰写教学后记。可以记成功的做法,记失败失误的教训,记课堂灵感,记学生学习困惑,记再教设想等。要求语数外每周至少一次,其它学科每月至少一次,写入教案。

(十三)习题和试卷讲评课是单元小结、期中期末复习阶段的常见课型。通过试卷讲评,既可以帮助学生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掌握规律,提高技能,还可以帮助教师总结反思教学方面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试卷讲评课要明确讲评目的,突出讲评重点,注重讲评方法;要讲知识结构,讲错因,讲思路,讲方法,讲规律,讲变化;要评成绩,评知识,评能力。

 每次练习或测试,教师一定要按时批阅。有必要讲评的,记录学生答题情况,做好统计和分析,写好讲评课教案,及时讲评。禁止教师先讲后评,走批阅“捷径”;禁止按部就班逐题讲评。反对教师唱独角戏,读题、分析、解答一讲到底;反对教师把讲评课变成对学生的批评课,一味地责怪学生。

(十四)课堂教学行为六不准:不准旷教;不准私自调课或请他人上课;不准迟到、早退、拖堂;不准吸烟、接听手机及坐着上课;不准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和把学生赶出课堂;不准中途离开教室或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十五)学校要加强上课情况的检查指导,发挥学习委员、课代表及全体学生的监督作用。对违反“六不准”行为的教师,学校或教育部门视其情节,予以戒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组织处理,并与教师绩效工资、评先评优晋级直接挂钩。

第二十条  实验教学

(一)实验教学是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探究性学习等学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学科课程目标、全面提高学生科学素养的重要途径。要求演示实验开出率达100%,学生实验开出率达90%以上。

(二)教师做演示实验时,应引导学生观察实验现象,启发学生对实验现象所说明的问题进行积极思考和交流。学生实验时应让学生在明确实验目的、原理的前提下,自己选择实验器材,组合实验装置,自主进行实验,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

(三)实验教学中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实验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养成严谨的科学态度和科学精神。

第二十一条  作业布置与批改

(一)随堂练习和课后作业是巩固和检查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科素养的重要手段,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知识、培养能力的实践活动。作业应侧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重在对课本知识、技能的巩固;侧重过程与方法,目的在于促进知识的形成和能力的发展;侧重与知识、能力、情感、态度及价值观的整合,重在体验和实践。鼓励学生在作业中体现独立思考和创造精神。作业布置和检查要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阅,有阅必批,有批必评,有评必补,有错必纠。

(二)作业布置要求

 精选作业的内容。要根据学习内容,阶段教学要求及学生实际选题,突出针对性、基础性、层次性、思维性。作业份量和深广难度要适当,要避免机械的重复训练,杜绝把作业作为处罚学生的手段。

先“下水”后选题,坚持“有布置,教师必先做”的原则。教师应把所教学科的习题先做一遍,从而了解作业的广度深度,弄清各类习题编排意图和要求,掌握易出现的问题,对教材内容与习题如何配合做到心中有数,更好地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作业的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书面的、操作演示、查阅资料和实践活动等。

合理控制家庭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它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小时以内,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高中学生每天书面作业总计控制在两小时以内。

(三)学生作业要求

学生作业要独立、按时、规范完成,坚决杜绝抄袭现象。 作业要字迹端正、书写规范、标点正确、卷面整洁。根据各学科或各类题型的特点要求答题完整、解题步骤合理、作图准确。潦草、马虎、不符合要求的作业要重做。

养成整理错题集的习惯。小学三年级以上各文化课学科要求使用错题集。错题集主要将作业、单元练习、月考、期中期末试卷有关错题系统汇总,错题集不是简单地将题目和答案抄录下来,更重要的是要分析出现错误的原因和预防类似错误出现的方法。要求学生在错题集上完善几个功能,就象模块一样,让“错”变得非常清晰。比如:标注出“概念错误”“思路错误”“理解错误”“审题马虎”等错误原因,标注出“错误知识点”“同类错误”(第几页第几题)等等。

(四)作业批改要求

1、教师一律用红笔批改,正确的划“√”,错误的划“×”,对作业中的关键性错误要予以修正或以红线划出,必要时加眉批或总批予以说明。批改的符号要规范、清楚明白,批改文字要工整、端正。教师要做好阅卷记录。

2、批改要评定等级(分数),并形成学期平时成绩记录,提倡使用人性化评语,评语要贴切、中肯,并对学生改进、改善有指导作用。发现学生作业中的独特见解,要表扬鼓励并有激励性评语。

3、倡导多样化的、富有实效的作业检查与批改方式,尝试简单作业随堂改,重、难点练习教师要采取面批面改,小组合作批改,学生自改互改相结合的作业批改模式。充分发挥学生在作业批改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学生作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4、重视作业讲评。每个教师要针对学生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做好针对性讲评,帮助学生总结经验教训,培养学生积极主动、认真规范地完成作业的良好习惯。

5、有错误的作业要求学生及时订正,并保留原痕迹,对于学生订正的作业,要进行复批,未订正的作业要坚持按要求订正。

 (五)作业量的规定

 语文:每课一次作业,大作文每学期8篇,小作文每周一篇,鼓励学生写日记,教师尽可能作好习作指导、讲评和优秀习作收集。课外练笔初中阶段不少于1万字,高中阶段不少于2万字。加强学生阅读指导,课外阅读总量标准,小学低年级5万字、中年级达40万字、高年级达100万字、初中生达260万字、高中生达410万字。小学要有适量的书法作业。朗读、背诵按课文要求。

英语:每课一次作业,每课要有听写,加强听力训练、朗读训练。

数学:每周4-5次。

物理、化学:每周2-3次。物理、化学、生物应强化实际操作训练,每月根据教学进度上交1-2份实验报告单。

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每周1次(高中文科政史地、理科生物每周2-3次)。

初中、小学以教材练习、习题为主,检查督促教辅完成情况;高中除教材课后练习、习题要全部做完外,还要适当增加教师精编精选的课外作业或教辅资料作业。

美术、信息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作业当堂完成,可不留课外书面作业,在课堂教学基础上,布置一些操作、实验、调查、体验、感悟性作业,以培养学生热爱学习、热爱科学、留心社会、服务社会、服务他人的情感态度。

(六)作业检查

各教研组长(教务处)对本教研组教师的作业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教务处每月公布一次不定期检查教师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和作业量的情况,并总结、记录、存档。

第二十二条  辅导与课外活动

(一)辅导与课外活动是针对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优秀学生和帮助后进学生的重要措施。

(二)学校教导(教务)处、教科室(教研组)、班主任、任课教师,都要统筹安排各学科、各层次学生的辅导与课外活动,制订方案,明确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措施等。

(三)课内与课外辅导、集体与个别辅导要作为教学的方法手段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分类要求,分层指导。

(四)兴趣活动小组是课外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各中小学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活动,体现个性特色。完全小学及以上规模学校的兴趣活动小组不少于3个。

(五)早晚自习时间,教师应按学校安排下班辅导,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一般不要集体讲课。

(六)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和预案,指派专人负责,防止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七)文体艺术活动。每年分别组织一次体育、艺术、科技创新活动,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五、教研教改常规

第二十三条  教学研究

    (一)教学研究是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各学校要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和特色,聚焦课堂教学,聚焦教师专业化成长,聚焦学生身心发展,基于学校真实的教学问题,以学校为研究中心,以教室为研究室,以教师为研究者,大力推进校本教研。

     (二)校长是校本教研的第一责任人,教导(务)、教科室主任和教研组长是校本教研的直接责任人,要组织和利用集体备课、说课、上公开课(示范课、竞赛课、研究课等)、听课与评课、教学论坛、教学经验总结、教学论文、课题研究等多种教研活动,帮助和引导教师以研究者的态度置身于教学情境中,审视和分析教学中各种各样的问题,通过教师的自我反思、教师集体的平等对话,以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专业研究人员的引领,探索适合教师自身特点的教学思路、模式和方法,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学校要积极参加县市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合理设置学校教研组,每个教研组每两周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每次活动必须有议题、有中心发言人、有活动记录,确保教研活动有实效。提倡乡镇中心学校、中心小学建立中心教研组。省市示范性高中学校必须有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其它县属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要有县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第二十四条  教学改革

当前工作主要要求是按照新课程标准理念,改革教学方法、手段、模式,着力打造效率较高、效果较好的高效课堂。

第二十五条  学校领导要深入教学一线,积极组织、参与教研活动,要带头任课,坚持每周听(评)课。每学期听(评)课的最低数量要求:高中学校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和乡镇中心学校校长,校长助理(教学)20节,学校支书和学校教学管理人员15节,其它管理人员和教师10节。

第二十六条  鼓励学校和教师在对实验方案通过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开展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实验方案要通过县教育局批准,教师个人实验方案要通过学校批准。

六、教学设施常规

第二十七条  学校要建立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多媒体室、体卫艺器材室等功能室的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够用、完好,定期检测、维修、更新,提高使用效益。

七、教学评价常规

第二十八条  学生评价

(一)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注重发挥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等功能。评价的主体多元化(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和互评、家长评价等),评价方式多样化(书面考试、口试、实践操作、观察、访谈、作业作品展示、成长记录等),评价的内容整体化(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

(二)评价标准:国家中小学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办学行为方面的要求。

(三)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品德发展水平 、学业发展水平、身心发展水平、兴趣特长养成、学业负担状况。

(四)充分发挥形成性评价在教学中的作用,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工作。要根据不同学科和不同内容的特点,以及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评价方式,在课堂提问、作业展示、实践活动等教学全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的评价方式,全面了解学生的优点、潜能、不足以及发展的需要,适时肯定学生的进步,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鼓励学生自我反思,自我提高,以评价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要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实施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制度,注意过程性资料的积累。

(五)科学运用终结性评价结果,努力提高学业水平成绩。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期考等学业考试(检测),是学科评价的主要方式之一。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抓好复习迎考指导,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不得设置偏题、怪题。学期检测都要求学校自主命题(联考除外)。要充分利用考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要把考试与其评价方式相结合,充分发挥教师评语的激励性评价作用。小学低年级的学业成绩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其它年级的学业成绩可以采用分级评价,也可以按平时、期中、期末的“三三四”制确定学期成绩,但不得将学生成绩排队公布。学校、教师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期考等考试结束后,应进行书面质量分析,一般要有考试目的、考试概况、考题分析、质量状况、教学改进措施。

第二十九条  教师评价

(一)中小学要建立有利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业务水平提高;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发挥教师创造性的多元的、新型的教师评价体系。评价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了解和尊重学生、教学方案的设计与实施、交流与反思、学生学业成绩(教学质量)。

(二)评价方法:教师自评,同事互评,学校领导评价,还可组织家长、学生参与评价。

(三)形成性评价(教育教学过程评价)与终结性评价(教育教学效果评价)相结合,关注教师的努力程度和教育教学的发展变化情况,使评价的过程成为促进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的过程。

(四)评价结果宜采用等级制,应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依据,与评优评先晋级紧密挂钩。

第三十条  学校评估

(一)学校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领导班子、制度与管理、教学工作实施过程、学生学业水平、体育与文艺活动、校园文化等。

(二)学校要定期对评估所涉及的各方面进行自我评价,准确了解学校的发展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及时有效的改进措施。

(三)各中小学要在可用财力范围内,制订公正、公平、合理的教学工作奖惩方案,采用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法,广泛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并在评先评优晋级时向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八、附则

第三十一条  各中小学要认真组织实施本常规,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细化。县教育局每年对本常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其结果作为评定学校和教师工作的重要依据,对模范执行者给予表彰奖励,对执行乏力者予以批评通报,对严重违规者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本常规自二○一三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原《新化县中小学教学管理规程》同时废止。

 

附件:新化县义务教育课程(实验)计划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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