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中学

学校位于昌邑市烟汕路36号,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现有126个教学班,教职员工684人,在校学生7700多人。是一所省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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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中学生手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4-06-20社团活动作者:郭阳浏览:2579次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甲组:2014年8月4日至8月8日在山东潍坊文山中学举行。

  乙组:2014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山东潍坊文山中学举行。

  二、参加办法

  (一)比赛组别

  甲组:年龄必须是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乙组:年龄必须是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二)参加资格

  1、参赛队必须是中国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一所建制中学的代表队。一所学校可选派多支代表队,但每一组别只允许一支代表队参赛。

  2、年龄必须符合比赛规定的年龄段。

  3、运动员只能代表本校参加一个年龄段的比赛。

  4、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运动员16名。

  5、资格审查后,参赛运动员少于10名的队不得参加比赛。

  6、中国各省(区)、市凡属临时调拨或集中该地尖子运动员进行半训半读的中学队、中等体育学校、运动技术学校和业余体校队,均不得参加中学生的比赛,但可参加业余体校的比赛。

  7、凡参加全国锦标赛、冠军杯、青年锦标赛的运动员均不得代表任何单位参加全国中学生手球锦标赛。

  8、各省市参赛学生审核合格后方能参赛。赴赛区须携带学籍证明和公民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无效),以便审核。已经办理学籍卡的学校以学籍卡为学籍证明,未办理学籍卡的学校须由所属教育局出具学籍证明(内容须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证明是某学校学生),并加盖教育局公章。

  9、港、澳、台地区和外藉学生参赛,赴赛区须携带学籍证明、港澳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原件,以备审查参赛资格。

  10、凡弄虚作假,伪造学籍证明,虚报年龄,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属实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队领队、教练员三年内参赛资格。即使赛后发现,也将追溯处理。

  11、凡参赛选手所报年龄与以往正式参赛记录不同时,以最大年龄为准。

  12、参赛学生必须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方可报名参赛。同时,各参赛单位必须给参赛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赴赛区须携带保单复印件。

  13、各参赛队如自行安排食宿和当地交通,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并与报名表一并提交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手球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安全责任自负。

  (三)报名与报到

  1、报名

  参赛单位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格式的报名表(见附件),须完整填写学校名称。学校名称由三部分组成,省市+区+学校全名。报名表需校长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章,并于开赛日一个月以前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手球部(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100763)和赛区。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从中国手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handball.sport.org.cn)至中国手球协会邮箱chinahandball@163.com,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报名表必须电脑打印且内容填写齐全,手写无效。

  2、为确保比赛秩序册准确性和严肃性,减少名单更改频率,凡在技术会议上对已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运动员和号码更改,需收取费用:更改一个号码100元,更换一名运动员100元。

  3、凡已报名参赛的单位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须于赛前至少10天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手球协会(传真010-67161267)。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不参赛单位,中国手球协会将视情况取消其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4、运动队报到时需缴纳参赛押金500元,用于比赛期间产生的费用支出(如姓名与号码更改、损坏公物赔偿等)。比赛结束后,剩余押金将退还运动队。

  5、参赛队伍名单于赛前20天公布在中国手球协会官方网站上,请各队核实、监督运动员参赛资格。

  6、报到

  各队及其随队裁判员于赛前两天,技术代表、裁判长、协会选派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7、资格审查

  赛前一天由大会统一安排运动员资格审查。由大会资格审查组将身份证、学籍证明与持有人当面核实。同时,由验证机检查身份证真伪。资格审查在赛前一天技术会议前结束。迟到或有待补充审查资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第一场比赛。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资格审查。

  8、离会

  各队应按大会安排日程离会。如需提前离会,应报告技术代表或竞赛处,得到批准后方能离会。

  三、竞赛办法

  (一)凡参赛队为3-4个队,采用双循环的办法比赛;原则上少于3个队的组别比赛取消。

  (二)凡参赛队为5-8个队时,采用单循环办法比赛。

  (三)凡参赛队为9-16个队则分组,采取预、决赛办法进行比赛:

  1、预赛:分成两个组,采用分组单循环的办法进行比赛,排出各小组的名次。分组由中国手球协会采用抽签办法决定。

  2、决赛:获预赛各小组第1、2名,第3、4名,第5、6名(以此类推)的队分别组成一个组,采用交叉淘汰赛的办法决出第1-4名、第5-8名的名次,依此类推。当最后一组不足4个队时,采用下列办法进行比赛:如为3个队,则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第一阶段相遇过的队成绩有效,不再重复比赛)。如为2个队,则采用同名次赛办法决出名次。

  (四)凡参赛队为17-24个队时,分成四个组(ABCD),采用分组单循环的办法排出各组名次;然后采用隔组交叉淘汰赛的办法决出两组的全部名次,具体办法为: A1-C2,A2-C1,B1-D2,B2-D1,然后胜对胜决出各组冠亚军,负对负决出各组3-4名,依此类推;再用同名次赛的办法决定最终名次,即各组第一名决出前两名,第二名决出第3-4名,依此类推。

  (五)凡参赛队超过24个队,由竞委会另行决定竞赛办法。

  注:采用循环制方法进行比赛时,如每场比赛结束时,比分为平局,均不再进行加时赛。

  交叉淘汰赛和同名次赛的比赛结束为平局时,不再进行加时赛,休息5分钟后直接进行七米球决出胜负。

  (六)比赛时间和名次决定

  1、比赛时间:甲组为2×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乙组为2×1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2、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队按0:10计算,如弃权时净负球多于10个,则按实际比分计算。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仲裁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其它进一步处理措施。

  3、采用双循环制办法进行比赛时,最终名次按两个单循环的名次相加计算,名次分少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名次分相等,则按第二循环名次决定。第二循环名次在前的队伍最终名次列前。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果积分仍然相等,积分相同的队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4)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由仲裁委员会代表主持,在各有关队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抽签决定。

  (七)比赛服装

  各队应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双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上衣前后应有清晰实心的号码(胸前号码至少10cm高,背后的号码至少20cm高),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

  (八)竞赛规则及用球

  采用国际手联最新审定的《手球竞赛规则》。

  指定用球:“STAR牌”手球。全部比赛使用成年女子2号手球。

  四、奖励

  (一)录取各组前八名并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

  (二)各组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个人和裁判员,并颁发证书。

  (三)向八名以后的参赛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四)评选“优秀教练员”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优秀裁判员”。

  五、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队,需在赛后二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由申诉方领队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如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上交中国手球协会。如胜诉,申诉费退还申诉方,比赛结果不得更改。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

  (二)在比赛中发生斗殴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经核实,将按违犯《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管理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竞赛纪律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球队有责任协助管理好本队队员的亲属,尽量避免出现扰乱正常比赛秩序的现象。

  六、裁判员

  (一)各队报名时可同时上报推荐参赛裁判员1人,该推荐裁判员须为一级裁判,且参加过中国手协裁委会培训班。

  (二)推荐裁判员参赛资格由裁委会审定,参赛资格确认后,择优纳入指派裁判员名单(以手协正式公布名单为准),统一管理,差旅费、食宿费和酬金等由赛区承担。

  (三)暂时不接纳境外参赛球队推荐裁判员。

  (四)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将根据情况选派部分裁判员。

  七、经费

  (一)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补助赛区部分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筹。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需交纳伙食费60元,住宿费5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需交纳食宿费240元。

  (三)每队交纳参赛费400元。

  (四)每队交纳裁判费400元。

  (五)参赛押金和更改名单费用参见“二、参加办法,(三)报名与报到”。

  八、其它

  (一)比赛期间可由承办单位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诸如绘画、作文、篝火晚会等,请各参赛运动队认真准备节目,展示自身才华和学校风采。

  (二)可就近组织有意义的旅游活动,所需费用各队自理。

  九、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手球协会。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甲组:2014年8月4日至8月8日在山东潍坊文山中学举行。

  乙组:2014年7月30日至8月2日在山东潍坊文山中学举行。

  二、参加办法

  (一)比赛组别

  甲组:年龄必须是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乙组:年龄必须是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参赛资格的男女学生。

  (二)参加资格

  1、参赛队必须是中国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一所建制中学的代表队。一所学校可选派多支代表队,但每一组别只允许一支代表队参赛。

  2、年龄必须符合比赛规定的年龄段。

  3、运动员只能代表本校参加一个年龄段的比赛。

  4、报名人数: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运动员16名。

  5、资格审查后,参赛运动员少于10名的队不得参加比赛。

  6、中国各省(区)、市凡属临时调拨或集中该地尖子运动员进行半训半读的中学队、中等体育学校、运动技术学校和业余体校队,均不得参加中学生的比赛,但可参加业余体校的比赛。

  7、凡参加全国锦标赛、冠军杯、青年锦标赛的运动员均不得代表任何单位参加全国中学生手球锦标赛。

  8、各省市参赛学生审核合格后方能参赛。赴赛区须携带学籍证明和公民二代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及其它证件无效),以便审核。已经办理学籍卡的学校以学籍卡为学籍证明,未办理学籍卡的学校须由所属教育局出具学籍证明(内容须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证明是某学校学生),并加盖教育局公章。

  9、港、澳、台地区和外藉学生参赛,赴赛区须携带学籍证明、港澳通行证、回乡证或护照原件,以备审查参赛资格。

  10、凡弄虚作假,伪造学籍证明,虚报年龄,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出属实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和成绩,并通报批评和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将取消该队领队、教练员三年内参赛资格。即使赛后发现,也将追溯处理。

  11、凡参赛选手所报年龄与以往正式参赛记录不同时,以最大年龄为准。

  12、参赛学生必须经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方可报名参赛。同时,各参赛单位必须给参赛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赴赛区须携带保单复印件。

  13、各参赛队如自行安排食宿和当地交通,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并与报名表一并提交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手球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有关安全责任自负。

  (三)报名与报到

  1、报名

  参赛单位填写国家体育总局统一格式的报名表(见附件),须完整填写学校名称。学校名称由三部分组成,省市+区+学校全名。报名表需校长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和医务部门章,并于开赛日一个月以前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手球部(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100763)和赛区。同时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从中国手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handball.sport.org.cn)至中国手球协会邮箱chinahandball@163.com,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报名表必须电脑打印且内容填写齐全,手写无效。

  2、为确保比赛秩序册准确性和严肃性,减少名单更改频率,凡在技术会议上对已提交的报名表进行运动员和号码更改,需收取费用:更改一个号码100元,更换一名运动员100元。

  3、凡已报名参赛的单位因某种原因不能参加比赛时,须于赛前至少10天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国手球协会(传真010-67161267)。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不参赛单位,中国手球协会将视情况取消其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4、运动队报到时需缴纳参赛押金500元,用于比赛期间产生的费用支出(如姓名与号码更改、损坏公物赔偿等)。比赛结束后,剩余押金将退还运动队。

  5、参赛队伍名单于赛前20天公布在中国手球协会官方网站上,请各队核实、监督运动员参赛资格。

  6、报到

  各队及其随队裁判员于赛前两天,技术代表、裁判长、协会选派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7、资格审查

  赛前一天由大会统一安排运动员资格审查。由大会资格审查组将身份证、学籍证明与持有人当面核实。同时,由验证机检查身份证真伪。资格审查在赛前一天技术会议前结束。迟到或有待补充审查资料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第一场比赛。比赛开始后,不再受理资格审查。

  8、离会

  各队应按大会安排日程离会。如需提前离会,应报告技术代表或竞赛处,得到批准后方能离会。

  三、竞赛办法

  (一)凡参赛队为3-4个队,采用双循环的办法比赛;原则上少于3个队的组别比赛取消。

  (二)凡参赛队为5-8个队时,采用单循环办法比赛。

  (三)凡参赛队为9-16个队则分组,采取预、决赛办法进行比赛:

  1、预赛:分成两个组,采用分组单循环的办法进行比赛,排出各小组的名次。分组由中国手球协会采用抽签办法决定。

  2、决赛:获预赛各小组第1、2名,第3、4名,第5、6名(以此类推)的队分别组成一个组,采用交叉淘汰赛的办法决出第1-4名、第5-8名的名次,依此类推。当最后一组不足4个队时,采用下列办法进行比赛:如为3个队,则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名次(第一阶段相遇过的队成绩有效,不再重复比赛)。如为2个队,则采用同名次赛办法决出名次。

  (四)凡参赛队为17-24个队时,分成四个组(ABCD),采用分组单循环的办法排出各组名次;然后采用隔组交叉淘汰赛的办法决出两组的全部名次,具体办法为: A1-C2,A2-C1,B1-D2,B2-D1,然后胜对胜决出各组冠亚军,负对负决出各组3-4名,依此类推;再用同名次赛的办法决定最终名次,即各组第一名决出前两名,第二名决出第3-4名,依此类推。

  (五)凡参赛队超过24个队,由竞委会另行决定竞赛办法。

  注:采用循环制方法进行比赛时,如每场比赛结束时,比分为平局,均不再进行加时赛。

  交叉淘汰赛和同名次赛的比赛结束为平局时,不再进行加时赛,休息5分钟后直接进行七米球决出胜负。

  (六)比赛时间和名次决定

  1、比赛时间:甲组为2×20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乙组为2×15分钟,中间休息10分钟。

  2、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队按0:10计算,如弃权时净负球多于10个,则按实际比分计算。弃权队不得因弃权获得任何利益,并由仲裁决定是否需要执行其它进一步处理措施。

  3、采用双循环制办法进行比赛时,最终名次按两个单循环的名次相加计算,名次分少的队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名次分相等,则按第二循环名次决定。第二循环名次在前的队伍最终名次列前。

  4、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办法计算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果积分仍然相等,积分相同的队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4)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方法决定,由仲裁委员会代表主持,在各有关队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进行抽签决定。

  (七)比赛服装

  各队应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双方场上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上衣前后应有清晰实心的号码(胸前号码至少10cm高,背后的号码至少20cm高),并在报名表上注明服装颜色。

  (八)竞赛规则及用球

  采用国际手联最新审定的《手球竞赛规则》。

  指定用球:“STAR牌”手球。全部比赛使用成年女子2号手球。

  四、奖励

  (一)录取各组前八名并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

  (二)各组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个人和裁判员,并颁发证书。

  (三)向八名以后的参赛运动员颁发参赛证书。

  (四)评选“优秀教练员”并颁发证书;

  (五)评选“优秀裁判员”。

  五、仲裁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仲裁委员会按《仲裁委员会条例》开展工作。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的队,需在赛后二小时内提出书面申诉材料,并由申诉方领队交给仲裁委员会主任,同时交纳申诉费2000元人民币,如申诉被驳回,申诉费上交中国手球协会。如胜诉,申诉费退还申诉方,比赛结果不得更改。处理意见将书面通知申诉方。

  (二)在比赛中发生斗殴等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经核实,将按违犯《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管理条例》、《中国手球协会竞赛纪律条例》及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球队有责任协助管理好本队队员的亲属,尽量避免出现扰乱正常比赛秩序的现象。

  六、裁判员

  (一)各队报名时可同时上报推荐参赛裁判员1人,该推荐裁判员须为一级裁判,且参加过中国手协裁委会培训班。

  (二)推荐裁判员参赛资格由裁委会审定,参赛资格确认后,择优纳入指派裁判员名单(以手协正式公布名单为准),统一管理,差旅费、食宿费和酬金等由赛区承担。

  (三)暂时不接纳境外参赛球队推荐裁判员。

  (四)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将根据情况选派部分裁判员。

  七、经费

  (一)国家体育总局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补助赛区部分竞赛经费。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自筹。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每人每天需交纳伙食费60元,住宿费50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需交纳食宿费240元。

  (三)每队交纳参赛费400元。

  (四)每队交纳裁判费400元。

  (五)参赛押金和更改名单费用参见“二、参加办法,(三)报名与报到”。

  八、其它

  (一)比赛期间可由承办单位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诸如绘画、作文、篝火晚会等,请各参赛运动队认真准备节目,展示自身才华和学校风采。

  (二)可就近组织有意义的旅游活动,所需费用各队自理。

  九、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手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