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诸暨学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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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学年高级类职务申报对象论文送审工作的 通 知

2014-08-25学校公告作者:葛宝华浏览:335次

关于做好2013学年高级类职务申报对象论文送审工作的

通   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2013学年绍兴市教师职称评审文件已经下发,根据绍兴市教育局日程安排,申报高级类职务(包括中学高级、小中高、中专高讲、副研究员和高级实验师,下同)的论文送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校和单位通知今年有意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准备好论文,由学校验证后集中上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申报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应提交本人担任现职(中级职务)以来的两篇论文。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兼任行政领导或班主任的教师可有一篇内容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每篇字数至少在两千字以上。

申报高级讲师资格的教师提交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提交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

2.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

3.教研室、电教馆、教科所等教育机构工作人员不能使用本级及上一级评奖的论文,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未获奖的科研成果或实验课题不予使用,获奖的科研成果或实验课题非本人执笔也不能作为论文使用。合著文章必须是第一作者。

4.论文发表或获奖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样稿和通知都不能送审)。

二、送审要求

1.发表论文。各单位要必须严格审核发表刊物的合法性,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文章一律不能上送。送审时应上交:

发表的刊物原件1份,封面上贴上小纸条,打印上论文的具体页码,同时在具体的论文原件题目旁空白处盖上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复印件2份。复印时必须将论文有关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单位公章等信息遮盖。

2.获奖论文:获奖论文必须由各级教研室、教科所等业务单位组织评审的方可送审。送审时应上交:

获奖论文原件1份。论文原件题目旁的空白处盖上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论文复印件2份,复印时必须将论文的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和单位所盖印章等信息遮盖;

获奖文件1份,应有发文单位(或具体业务牵头单位)和学校公章;

获奖证书原件1份。

三、其他说明

1.凡送审的论文必须是原创的,并应将论文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已鉴定过的论文不能再送审。一旦发现重复送审或论文有抄袭现象,将根据省、市职评政策,除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和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两年内不受理其晋升高级职务的申请。

2.根据文件精神,在马剑镇校、东和乡校、陈宅镇校、岭北镇校、同山镇校、东白湖镇校等6个偏远农村镇(乡)任教满20年,且现仍在农村偏远学校任教的教师,只须送审一篇发表或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的专业论文即可。

3.为与职称改革相衔接,已有鉴定结论的送审论文有效期为5年(含鉴定当年)。2010年以来已通过鉴定的论文,今年申报时仍可以使用。

4.暑期已经过调动的教师,2013学年职务评审仍在原单位进行。

5.送审教师每人设档案袋(档案袋须用较宽的胶带纸对四周进行加固,以增加牢固度)一只。在档案袋封面贴上《申报中学高级(小中高、副研究员、中专高讲、高级实验师)送审论文》的表格(见附件1),认真填写所列事项。表格一式一份,贴在档案袋封面上即可。

6.各单位要认真填写《诸暨市教育局2014年高级论文送审汇总表》(附件2),于8月26日前用电子邮件发送到教育局人事科。如果一个单位同时有几个申报对象,应按照中学高级、小中高、中专高讲、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顺序汇总在同一张表上。《汇总表》上传时,请将汇总表的文件名重命名为:编号+学校名称+高级论文送审汇总表

7.送审论文请于8月27日下午5点前送到教育局10楼阅览室。

8.今年绍兴市的职称评审文件已经下发,相关精神有一定的变动,希望各学校(单位)职称评审负责人员认真研读文件,并及时将政策精神传达到今年的参评教师,以便教师在是否送审论文上有统筹安排。

 

诸暨市教师职务评审办公室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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