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勉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从上岗情况、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对教职工实行严格的考核,特制订本校教职工考勤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与校结构工资挂钩,真正体现劳酬结合,奖勤罚懒,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考核方式及要求
总体要求是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岗,认真工作,有事请假;各办公室负责人要及时、如实作好考勤记载;值周干部要严格掌握标准考勤、检查并核对记载情况。每月由办公室、年级组、行政办逐级统计小结,按月公布考勤情况并扣除各类请假、旷工相应的奖励工资;期末汇总全学期的考勤情况,作为综合考评教职工的一个方面,汇总德、能、勤、绩情况的考核,评定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奖档次。
三、考核内容及各类假期规定
1、办公制度:坚持集体办公制度,严肃办公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每周保证3个晚办公(包括学习、会议,体育组、教学后勤除学习、会议外,不作晚办公要求),晚办公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情况决定。晚办公按周统计,不到规定次数,每晚计作1/3天事假,晚办公超过规定次数,每晚补贴20 元。办公室室长要认真履行职责,率先示范。如发现该室办公纪律普遍较差,或不如实记载,当追究当事人和办公室室长的责任,办公室取消当月参加“文明办公室”竞赛资格。[注:晚自修设三节课时,以第二节晚自修开始作为晚办公上班时间(处室值班人员第一节晚自修开始),下班时间与学生晚自修结束时间相同。]
2、会议:准时参加由校长室 、党支部、工会、各处组织的会议、学习。为严肃会议纪律,每缺席一次记1/2天的事假或旷工(包括晚上组织进行的会议、学习,不包括请假中途的会议、学习时间)。
3、请假制度: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岗者,除特殊情况(主要指节假日不在校而遇特殊情况)外,均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凡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者,作旷工论处。事假半天以内(含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记1/4或1/2天,1/4天向办公室室长请假,并如实作好记载;半天以上(含半天)到行政办办理请假手续,半天以上1 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1 天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时,教师填好一式两份的请假单,由年级组长、处主任、审批校长签字,一份留行政办,一份交办公室室长,作为考勤记录的依据。办公室室长按周汇总给年级组长,年级组长按月汇总到行政办。
关于迟到、早退、中途离岗及请假1/4天、1/2天的界定:上课铃响尚未到岗,下班铃未响已经离岗者,不论时间长短均作迟到早退论(上午第四节无课者,以第一次铃声为下班信号,值周老师可提前15分钟就餐)。迟到或早退45分钟以下者,中途离岗时间在15分钟以上45分钟以下者记作事假1/4天;迟到、早退或离岗时间在45分钟以上半天以内者,记作事假1/2天,并须向行政办办理请假手续。
4、事假:档案工资部分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档案工资以外部分事假1 天,扣当月基本岗位工资的1/2;事假2天停发当月基本岗位工资;事假3天扣2个月基本岗位工资;事假满4天扣全学期基本岗位工资;超基本岗位工资部分,平均每月以24天工作日计算(以下同),根据事假天数按实扣除。事假满4天以上者,根据事假性质及其具体情况,由校委会集体讨论定处。
5、病假:教职工因病请假,须有指定医院(市级)证明,经批准后有效。档案工资、市政府考核奖部分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之外部分经冲抵后按以下条款处理:
(1)当月病假累计在5天以内(含5天)者,每请假1 天,扣除一天的加班工资和一天的岗位工资(X/24,X=结构工资中的基本岗位工资);
(2)当月病假累计5天以上不到半个月者,其中5天按第(1)条款扣发,5天以外部分,每天扣发本人结构工资的1/24;
(3)当月病假超过半个月,扣发当月结构工资;
(4)病假三个月以上报教育局审批,超过六个月,不参加当年度考核。一年内实际工作时间不到六个月的,不计发当年工、教龄工资,也不计算当年工、教龄。
确因急、危、重病而造成家庭困难的,可在按规定扣发的同时,经校务会议研究,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
6、旷工:教职工事先不办理好请假、审批手续而擅离职守者,作旷工论处。旷工处理,档案工资部分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档案工资以外部分:若旷工半天,即停发半学期的岗位工资,并按日扣除工资;全学期累计旷工1 天,扣除全学期的岗位工资和一切奖励工资。旷工超过3天,报教育局作相应的纪律处分。如有借病假之名去办私事,或借病、事假之名经商者,一经发现,作旷工论处。
7、婚、丧、产、哺乳假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但由于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望有关同志顾全大局,尽量利用寒暑假等节假日安排婚事,对于在工作时间请假不超过3天者,岗位工资照发。
8、病、事、产假的节日(如元旦、国庆等)现金福利的发放:
(1)因怀孕生产等原因的请假,且请假时间超过15天,原则上扣发请假期内的节日现金福利或下一个节日的现金福利
(2)因病、哺乳等原因的请假,且请假时间超过一周,全额扣发请假期内的节日现金福利或下一个节日的现金福利。
(3)因事请假,且请假时间超过3天(含3天),全额扣发请假期内的节日现金福利或下一个节日的现金福利。
9、病、事、产假的有关校定奖金(学期奖、高考奖等)的发放:
(1)因病、产等原因请假,且请假时间在七天以内(含七天),全额发放学期奖、高考奖;
(2)因病、产等原因请假,且请假时间在七天以上15天(含 15天)以内的,发放学期奖、高考奖的80%;
(3)因病、产等原因请假,且请假时间在15天以上1个月(含1个月)内的,发放学期奖、高考奖的50%;
(4)因病、产等原因请假,且请假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不发学期奖、高考奖。
(5)因事请假,且请假时间超过3天(含3天),不发学期奖、高考奖。
10、加班与病、事假的关系:实行集体加班冲抵制,即当请假时间超过当月集体加班中本人实际加班时间时,再作病、事假处理。
以上各类假及旷工天数,由行政办统计告知相关处室并按本制度执行。
11、公出:教职工因公出差,须有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为凭据,相关职能部门及校长室批准后生效。各处派人外出办事,要本着节约开支,提高办事效率的精神,由处主任视实际情况从紧安排,并报校长室统筹确定。所有人员因公出差,均须到行政办填写“公差单”,且凭文件通知及相关依据由派出处室及校长签字后到财务室报销相关费用。
本规定解释权属校长室,如遇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本规定自2008年8月经校委会讨论修订。2009年8月再次修订,2012年修订。
诸暨市学勉中学
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