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直属学校(单位),各镇乡(街道)中心学校:
现将2014学年退休手续办理、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办理、女工人延长退休时间申请等工作事项明确如下:
一、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
1、年龄条件。①教师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1956年1月1日前出生),女满55周岁(1961年1月1日前出生)。②职工正常退休年龄为男满60周岁(1956年1月1日前出生),女职工满50周岁(1966年1月1日前出生)。③副高以上的女教师,能坚持正常工作,本人自愿,退休年龄可延迟到60周岁。今后中途不办理退休手续。
2、材料要求:①正常退休教职工须完整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网上下载正反A4打印);一寸照三张,其中二张贴于《退休人员登记表》上,一张办退休证用(背面写好工作单位和姓名)。②符合条件要延长退休年龄的女副高可打申请报告并附身份证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③符合条件不延长退休时间的女副高需在退休表备注栏处注明“放弃延长政策”。
二、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
1、申报对象。教龄满三十年的在职在编教师。
2、材料要求。填写《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申请表》一式一份(网上下载,正反A4纸打印),一寸照1张(背面写好工作单位和姓名)。
三、女工人延长退休时间申请
1、延长条件。根据浙人专[2005]290号《浙江省人事厅关于执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具有专技职务及在相应的专技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能延长退休年龄。从教人员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教师系列专技职务并在教师岗位上任教;校医具有医师资格和医师、主治医师等相应专技职务并在医师岗位上工作;会计和出纳具有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等相应专技职务并担任学校会计或出纳工作;图书馆管理人员具有助馆、馆员等相应专技职务并在学校图书馆工作。上述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同意,改按专技岗位聘满5年,工资转为专技岗位工资,到50周岁时,原则上同意延长。
2、办理程序。符合延长退休年龄条件的女职工,到50周岁时,由本人申请,单位同意,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批时须附有关任命(聘任)专技岗位职务满5年的文件或其他文字依据、专技岗位工资执行时间的有关资料(填写女职工延长退休时间审核表一式三份)。
上述有关表格材料请于7月3日前交教育局党建室。
诸暨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