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说明
1. 根据2015年学校在编教师的岗位设置及已有各岗位职称评定情况,我校今年高级职称可评名额为33人,中级职称已满岗,可评数为“0”。故已报名参加今年中学一级评审的教师只能等有“中一”缺岗的年份时才可参评。
2. 从2015年起不再实行评聘分离政策,评上即聘。
3. 参评中学高级类教师:
(1) 任“中学一级满五年”指的是从聘用年份数起(不是评上年起),请注意查看聘书,满五年的可参加中学高级职称的评审(聘用年份不明的可向财务室查询)。
(2) 对照绍市教[2015]58号的职称评审文件(已挂在亚教网“文件制度”栏)要求,符合文件要求(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计算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班主任任职年限、公开课、选备条件)的教师,可参加今年的高级类职称评审(以33个名额为限),学校不再实行校内按分数高低推荐的制度,但仍实行各类条件公示的制度。
(3) “任现职以来取得的荣誉”指的是现有职称从聘用年份起的荣誉,而不是评上年份起所得的荣誉。
(4) 高中教师评审中学高级或中学一级的,必须有选修课开发成果,参评中学高级的每学年必须承担一定工作量的选修课程开发开设任务。
(5) 从2015年起业务考核(上课、考试)成绩当年有效(有效期为一年),此前获得考核成绩有效期仍为3年(含考核当年)。
(6) 考试成绩不能代替证书(如计算机等级成绩、心理健康C证等),必须要有证书。
(7) 所有荣誉、获奖等,必须证书、文件齐全。
4. 符合以上要求参加今年高级职称评审的教师,8月29日到行政办填写《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职称(职务)岗位审核表》,待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今年的高级职称论文送审及后期的职称评审。勿误!!!
5. 学校职称评审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行政办
2015.8.28